公益彩券的回饋金,是運用在社會福利及弱勢族群嗎

張貼於 賦稅新聞(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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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彩券回饋金嘉惠更多弱勢民眾

財政部表示,為促進彩券之公益性,並適度降低機構之發行報酬,第3及第4屆公益彩券發行機構之甄選作業,均納入回饋金機制。本(第4)屆發行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每年繳納回饋金27億元,挹注社會福利財源。

為合理分配及運用回饋金,該部除訂有公益彩券回饋金運用及管理作業要點據以規範外,並設置由專家學者及相關部會代表等組成之回饋金運用及管理作業小組,每年進行審議並分配各機關獲配之額度。獲配機關包括勞動部、族委員會、衛生福利部及財政部,分別運用於弱勢族群之就業服務、推展社會福利、公益彩券制度研究發展及彩券經銷商人身安全等方面。

財政部近2年來持續檢討修正有關回饋金之用途,包括:每年將6億1,320萬元專供衛生福利部辦理新興社會福利計畫,另考量藥癮、酒癮問題日益嚴重,除對個人生理及心理健康造成嚴重損害外,亦可能衍生公共衛生問題及社會福利問題,已配合將弱勢之藥癮者、酒癮者列入公益彩券回饋金服務對象,以期完善我國社會福利服務各面向。

財政部將賡續檢討公益彩券回饋金運用及分配機制,以維繫公益彩券增進社會福利之核心價值,並提升彩券形象建立。

資料來源:財政部國庫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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