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陳思齊
媒體報導蔡政府任內以司法作為打擊異己的工具,追殺在野黨政治人物,把批評政府言論當假訊息查辦;法院審理羅志明案時,法官傳喚調查官作證,調查官說證據是靠網路蒐集,以網路資訊用來入人於重罪,令人大開眼界;準總統賴清德5月20日就任中華民國第16屆總統,距今只剩3天,而日前被要求也應與總統蔡英文共進退的司法院長許宗力,至今尚未說明動向,外傳他尚未遞出辭呈,可能不與小英共進退,去留是否丟給賴清德決定,5月20日揭曉。許宗力若選擇不提前退職,撐過5月20日這一關,下一步是否能夠做好做滿8年,幹到10月底安然轉身謝幕下台?或可能在10月底前,直接被總統府發令免職,難堪退職?端看賴清德選擇云云。
許宗力任期在113年10月31屆滿,目前,憲法法庭15位大法官都是蔡英文總統提名任命,司法不能獨立辦案,時有所聞,且在其任內發生石木欽案件有眾多法官涉有不當接觸、球敘、宴飲、買股票,動搖公平審判基礎,傷害司法的獨立與公正性,監察院要求司法院應對涉入翁茂鍾案件的司法人員依法查處,並對社會揭露之事,這對許宗力是減分的。既然許宗力遲早要離職,何不潚灑走一回。
按照現行的法律,司法院其實是「最高司法行政機關」,而非「最高審判機關」。它本身雖有設置大法官負責解釋憲法,但是本身並沒有設置刑事訴訟庭、民事訴訟庭、行政訴訟庭負責最終審級的任務;相反地,現行法律是在司法院之下,設置各級法院、行政法院及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最高司法行政機關與最高審判機關的分離,產生的疑慮就是,司法行政權的行使,可能會干預審判獨立,導致終審法院之上,除了藍天還有太上皇。 也因此,2001年10月5日大法官於釋字530號解釋中強調,司法行政監督權的行使,不得干涉審判獨立。但是法官的升遷、考評掌握在司法院手中,法官會超然嗎?
至於憲法增修條文第 5 條規定,司法院設大法官十五人,並以其中一人為院長、一人為副院長,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因此司法院長人選需經立法院同意是不爭的事實,賴清德自有盤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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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退休公務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