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兩黨「維持現況」不同,實務做法得否在訪美之前向國人說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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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楊春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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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洪秀柱不代表國民黨,國民黨路線為「親美保台,穩陸護台」(請參閱同名文 https://www.lawtw.com/archives/1077433

在「教宗」怒批「普丁」https://m.facebook.com/groups/275580290208961/permalink/628217051611948/https://www.lawtw.com/archives/1076526 一文中提及:「有關俄烏戰爭對台灣之啟示及之預防之道,在:女性也應當兵 https://www.lawtw.com/archives/1031612 一文中,筆者提出「利益導向四個考量因素」及「四個建議」。

又就「台灣人民為何而戰」此事項上,該文也指出「乃為台灣之民主、自由及人權而戰」;但在「得確保台灣民主、自由及人權」之下,台灣應找出一條「實際可行」且「得避免大陸武力犯台」的活路,故縱使國人有統獨之爭或親中親美之議或維持現況或一中92共識或所謂武裝中立等等各種說法,但究竟何者始得確保台灣之民主、自由及人權?值得大家深思。

至於為何要反戰?乃基於及生命權而反對以任何理由發動戰?。

即基於和平權及發展權,任何國家均須以非武力之方式解決爭議,然普亭竟發動對烏克蘭之侵略戰爭,不論是否為教宗,任何人均應表示反對之意思為是。」。

從而,本案新聞報導內容如為真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085384,國民黨國際部主任黃介正2022年3月15日接受專訪時,即已明確表示,洪秀柱所言「兩岸終極統一」等說法,不代表國民黨,國民黨路線為「親美保台、穩陸護台」,就表示兩者間的說法或路線是有差異的。

而這兩者的說法或路線,固基於言論自由及避免寒蟬效應等之由,應如同方芳事件、五星旗屋等案例一樣(註一),均應予以尊重。

惟兩者(洪秀柱及國民黨)之說法或路線,其實際策略基礎及實際做法為何?得否確保台灣之民主、自由及人權?恐仍須向台灣人民說明白講清楚,台灣人民始有信賴之可能。

台灣各政黨(例如民進黨、時代力量或民眾黨等),也須如此;個人或民團或組織等所提之相關說法及建議,如能說明清楚,更佳。

貳、國民兩黨「維持現狀」不同?

根據報載 https://lm.facebook.com/l.php?u=https%3A%2F%2Fnews.ltn.com.tw%2Fnews%2Fpolitics%2Fbreakingnews%2F3886342&h=AT0ltTvzN8hLcQ_0EUdY_twKXzX6CXgdN-KobBAQTxSu0-wghfTaRMYFfO5-4HyY4E5pRmMqnnwMetQaUs1Fq9GxY9lcTl4UKoD-lyVww2ySzy-fsPCCftUmEozeIm9m65Ejc05-6A7IgY2nwmar,國民黨主席朱立倫規劃5月訪美,將陪同朱立倫隨行的國民黨駐美代表、國際部主任黃介正今日受訪指出,屆時將向美方說明國、民兩黨在兩岸關係「維持現狀」上的差別,民進黨的現狀是兩岸關係很緊張、還沒開打,而國民黨所講的現狀則是低風險、有護欄的。……

黃介正指出,民進黨的現狀是高度緊張但兩岸還沒開打,國民黨講的則是低風險、有護欄的現狀,讓台海可以降低風險與威脅,透過一些機制可以處理風險,比如有關台灣的簡訊,對岸不是「已讀不回」,而是「已讀會回」,而且國民黨不會尋求在目前的時間點思考兩岸政治關係的最終局安排,因為那是不切實際的東西,兩岸關係終局安排要有全民共識,兩岸要加強互動,降低敵意。

就此,本文認為,所謂兩者「維持現況(維持現況也是筆者所稱[台海危機預防之道]之利益導向考量四因素及四建議中的建議二;註二)」之不同,黃介正雖指出,民進黨的現狀是高度緊張但兩岸還沒開打,國民黨講的則是低風險、有護欄的現狀,讓台海可以降低風險與威脅,透過一些機制可以處理風險,比如有關台灣的簡訊,對岸不是「已讀不回」,而是「已讀會回」,而且國民黨不會尋求在目前的時間點思考兩岸政治關係的最終局安排,因為那是不切實際的東西,兩岸關係終局安排要有全民共識,兩岸要加強互動,降低敵意;惟實務上又如何做,才得達到此目標?並未說明,是否須在訪美之前,先向國人說明清楚呢?台灣人民始有信賴之可能。

[註解]

註一:相關說明,請參閱台南「五星旗屋」違建再起 https://www.lawtw.com/archives/656276 等文。
註二:請參閱 時代力量:女性也須當兵 https://www.lawtw.com/archives/1031612 一文。




作者簡介

楊春吉
Double House共享經濟工作坊召集人、Double House買賣租賃聯盟主席(暨創辦人)、個人理財專業顧問、古月吉力工作室負責人、房產公司C.E.0、榕樹學堂執行長兼講師、故鄉法律網/故鄉法律專欄(http://gs803501.pixnet.net /blog)版主、採購專業人員師資資料庫受推薦講師、社區大學講師、104講師中心講師、台灣教育網講師、台灣法律網專欄作者、法律演講(請洽0916082728楊講師)
演講二百場以上,著作80本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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