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哈薩克簽署免簽協定 促進旅遊、貿易

友善列印、收藏

文 / 法促會新聞中心

2024年4月23日,泰國副總理兼外交部長班比與哈薩克斯坦副總理兼外交部長穆拉特•努爾特列烏共同簽署泰國政府和哈薩克斯坦政府關於普通護照持有者免簽證的協定,為雙方普通護照持有者的出行提供便利。

雙方持有護照有效期不少於6個月(自入境之日起)的公民前往泰國和哈薩克斯坦將無需申請簽證,可在雙方國家臨時停留不超過30天。

在180天內,累計停留時間不得超過90天,但如果打算停留超過30天,必須根據泰國和哈薩克斯坦法律規定申請簽證。

泰國和哈薩克斯坦之間互相免簽,將有助於便利雙方護照持有者出行,促進人文交流,提高泰國業的潛力和增加收入,這是刺激泰國整體增長的重要因素,包括幫助提升政治、經濟、學術、文化等其他領域的國際關係水平。

哈薩克斯坦是泰國在中亞地區最具有潛力的貿易夥伴,2023年雙邊貿易額為1億7200萬美元,約合63億銖,與2022年相比,增長26%。其中泰國對哈薩克斯坦出口產品價值7600萬美元,約合28億銖,從哈薩克斯坦進口產品價值9600萬美元,約合35億銖,泰國產生貿易逆差1950萬美元。

旅遊業方面,2023年全年赴泰旅遊的哈薩克斯坦遊客超過17萬人,與2022年約5萬9000人相比,增長近3倍。

回顧泰國-哈薩克斯坦簽證的起源,發現2024年4月18日,泰國內閣會議決議批准外交部提議的泰國政府和哈薩克斯坦政府關於普通護照持有人免簽證的協定,旨在為雙方普通護照持有者出行提供便利。

協議的重要內容包括持有自入境締約國之日起有效期不少於6個月護照的公民(泰國和哈薩克斯坦),可以免簽入境,中轉和在締約國境內臨時停留時間,自入境之日起不超過30天。每180天內累計停留期限不得超過90天,若停留時間超過30天,應當按照締約國法律法規辦理簽證。

這份協定沒有截止日期,並將於最終書面通知之日起 30天內生效,通過外交渠道表明執行本協定所需的內部法律程序已經完成。(泰國世界日報授權)




分享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