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法令】生態環境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商務部等《實施汽車國六排放標準有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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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環境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
商務部
海關總署
市場監管總局公告

公告2023年第14號

關於實施汽車國六排放標準有關事宜的公告

為執行《輕型汽車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中國第六階段)》(GB18352.6—2016)和《重型柴油車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中國第六階段)》(GB17691—2018)相關要求,落實助企紓困、穩定和擴大汽車消費相關政策,現就全國范圍內全面實施輕型汽車國六排放標準6b階段和重型柴油車國六排放標準6b階段(以下合併簡稱國六排放標準6b階段)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自2023年7月1日起,全國范圍全面實施國六排放標準6b階段,禁止生產、進口、銷售不符合國六排放標準6b階段的汽車。生產日期以機動車合格證的車輛製造日期為準,且合格證電子信息應於2023年7月1日0時前完成上傳;進口日期以貨物進口證明書籤注運抵日期為準;銷售日期以機動車銷售發票日期為準。

二、針對部分實際行駛污染物排放試驗(即RDE試驗)報告結果為“僅監測”等輕型汽車國六b車型,給予半年銷售過渡期,允許銷售至2023年12月31日。

三、汽車生產、進口企業作為環保生產一致性管理的責任主體,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等有關規定,在車輛出廠或入境前公開車型排放檢驗信息和污染控制技術信息,確保實際生產、進口的車輛符合要求。相關認證機構應依據國六排放標準6b階段頒發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
特此公告。

生態環境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
商務部
海關總署
市場監管總局

2023年5月8日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2305/t20230509_10294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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