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稅首批退稅已於七月底入帳,國稅局不會以電話、不會以簡訊通知您到提款機前提領退款

張貼於 賦稅新聞(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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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年度綜合所得稅第1批退稅已於107年7月31日入帳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彰化分局表示,106年度綜合所得稅第1批退稅已於107年7月31日撥入納稅義務人指定的金融機構存款帳戶,未指定帳戶者將寄發退稅憑單。第1批退稅包括:使用網路申報、稅額試算以網路或電話語音回覆確認案件,及107年5月10日前以人工、二維申報書或稅額試算退稅確認申報書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辦妥申報或確認手續者。

該分局進一步說明,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可多利用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或申報親屬於各金融機構或郵局之存款帳戶辦理轉帳退稅,國稅局會將退稅款直接撥入申報時指定之存款帳戶,除可快速取得退稅款外,亦可免除退稅憑單因遷址無法收取、冒領或遺失等困擾,並可節省前往銀行提兌時間,既安全又便利。

該分局特別呼籲,國稅局人員不會以電話或簡訊通知民眾到提款機依操作步驟提領退稅款,民眾如有接到自稱是國稅局人員以上述手法詐騙時,請立即向國稅局查證,或電洽「反詐騙諮詢專線165」,以免受騙上當。

民眾如有任何問題,可利用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免費服務電話洽詢,該分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資料來源:財政部中區國稅局(https://www.ntbca.gov.tw/etwmain/web/ETW118W/CON/911/492883431974654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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