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 公告
中華民國113年4月30日
農授水字第1138044349號
主旨:
修正「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屏東管理處農田水利事業區域」(如附件),名稱並修正
為「農業部農田水利署屏東管理處農田水利事業區域」,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農田水利法」第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旨揭農田水利署屏東管理處農田水利事業區域之地段名稱、地號可至農業部農田水利署官網(https://www.ia.gov.tw/zh-TW)下載閱覽。
代理部長 陳駿季
農業部農田水利署屏東管理處農田水利事業區域:https://gazette.nat.gov.tw/EG_FileManager/eguploadpub/eg030079/ch07/type1/gov88/num34/images/Eg01.pdf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屏東管理處農田水利事業區域修正總說明及對照表:https://gazette.nat.gov.tw/EG_FileManager/eguploadpub/eg030079/ch07/type1/gov88/num34/images/AA.pdf
資料來源:農業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