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法令】文化和旅遊部《加強演出市場管理規範演出市場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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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和部辦公廳
關於進一步加強演出市場管理規範演出市場秩序的通知

文旅發電〔2023〕128號

2023-4-21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化和旅遊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文化體育廣電和旅遊局:
近期,演出市場加快恢復,各類演出活動大量增加,在繁榮文化市場的同時,個別演出活動發生現場安全事故,部分熱門演出存在“黃牛”炒票等問題,影響演出市場健康有序發展。為進一步加強演出市場管理,規範演出市場秩序,充分發揮演出市場在促消費、穩增長方面的積極作用,推動文化市場高質量發展,現將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嚴格執行演出市場主體准入制度。
各地文化和旅遊行政部門要按照《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依法對文藝團體、演出經紀機構實施行政許可,依法對演出場所經營單位進行備案,認真審核相關資質條件,全面納入行業監管。

二、全面加強演出活動審批管理。
各地文化和旅遊行政部門要依法做好演出活動的審批工作,將屬於營業性演出範圍的農村集鎮演出、流動性演出納入審批管理,嚴格審核演出舉辦單位的《營業性演出許可證》《演出場所備案證明》等資質文件,統一審批要求,做好內容監管。法律法規規定演出活動需要取得安全、消防等批准文件的,要督促演出舉辦單位在演出前取得相關批准文件。對不符合法定審批要求的,堅決不予批准。

三、持續做好演出場所監管。
文化和旅遊行政部門要定期對演出場所進行檢查,核查場所的消防安全設施檢查記錄、安全保衛工作方案和滅火、應急疏散預案等材料,督促演出場所定期開展設施設備檢查,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督促演出場所根據有關要求,對進入演出現場的觀眾進行必要的安全檢查,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危險品或者管制器具進入演出現場。督促演出場所建立完善現場巡查制度,指定專人負責演出活動的巡查,做好現場觀眾管理,堅決防止擁擠、踩踏等事故發生,確保演出現場安全。

四、重點加強大型演出活動現場監管。
對臨時搭建舞台、看台的演唱會、音樂節等大型演出活動,文化和旅遊行政部門要做好演出現場監管,查驗演出舉辦單位的演出批准文件及相關手續,核驗演員信息及演出節目內容,嚴禁擅自變更演員及演出內容,嚴禁假唱、假演奏等違法違規行為。要配合公安部門做好現場安全管理,堅決防範演出安全事故發生。

五、切實規範演出票務市場秩序。
各地文化和旅遊行政部門要將社會關注度高、票務供需緊張的營業性演出作為重點監管對象,提前進行研判。督促演出舉辦單位、演出票務經營單位面向市場公開銷售的營業性演出門票數量,不得低於核准觀眾數量的70%。對在票務經營中發現有炒票問題或可能造成不良影響的,應當及時約談演出舉辦單位和演出票務經營單位,督促整改。要聯合屬地公安、市場監管等部門,依法打擊“黃牛”炒票、虛假宣傳等違法違規行為,切實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

六、壓實演出舉辦單位主體責任。
演出舉辦單位是演出市場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各地文化和旅遊行政部門要督促演出舉辦單位對演出內容、票務經營、演員組織、現場管理等進行全流程把控,積極配合做好行業監管。特別是對從事雜技表演等危險性較高的演出項目,要督促演出舉辦單位做好演員和現場觀眾的安全防護,為演員購買相關安全保險,做好現場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壓實企業主體責任。

七、加強營業性演出市場執法辦案。
各地文化和旅遊行政部門、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要加強對違法違規營業性演出活動的查處,嚴查未經許可擅自從事營業性演出經營活動、擅自舉辦營業性演出活動、未經批准出售演出門票等行為。加強營業性演出活動現場監管,重點查處擅自變更演出內容、假唱、假演奏、演出內容含有禁止情形等問題。密切關注熱門營業性演出活動票務經營情況,查處演出經紀機構未履行應盡義務等違規經營行為。及時公佈營業性演出市場執法典型案例,加強普法宣傳教育,震懾違法違規經營行為。
特此通知。

文化和旅遊部辦公廳

2023年4月21日

https://zwgk.mct.gov.cn/zfxxgkml/scgl/202304/t20230426_9434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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