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楊春吉
2房售完!3房剩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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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有關房地產投資,因筆者,除係生態及法律老師外,也是房地產老師(之前曾在內湖社大、汐止社大及中山社大等處,開過房地產投資課),爰有關房地產投資相關文章,也不少。
其中,就房地產投資部分,講究的是「區位、物件、負擔能力及投資策略」等四面向,而在物件部分,則要求「一原則七大功能二要點」。
所謂一原則為「視野縱深長」,七大功能是「通風、採光、安全、隱私、安寧(噪音)、空氣品質及水質」,至於二要點則為「小坪數(即經濟宅)總價低及個案差異化」(註一)。
要求總價低之理由為「購買之時,就要考量該物件如何賣?怎麼賣?賣到何價格?是不論是區位、物件、負擔能力及投資策略,均須在心中有底。
尤其是,尚須考量未來買受人得否承受得起?某物件,在多少總價時,約多少人承受得起?
即儘量擴大未來承受起此物件之人數,以達到賣得掉賣到較好價格之目的」。
相對之下,本新聞報導 https://house.ettoday.net/amp/amp_news.php7?news_id=2392628&from=googlequicksearchbox 內所言,大家應不難理解。
[註解]
註一:請參閱 [新聞疑義1557] 金邊房地產 https://www.lawtw.com/archives/432730 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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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春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