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楊春吉
本篇新聞報導內容: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4024951
根據2022年08月14日之報載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4024951,受武漢肺炎(新型冠狀病毒疾病,COVID-19)、俄羅斯與烏克蘭戰爭影響,全球半導體供應鏈瓶頸已延燒逾1年,晶片嚴重短缺,各國已將其視為重要戰略資源,紛紛立法保護。立法院法制局表示,我國「積體電路電路布局保護法」因市場變化等影響,已逾20年未修正,現行法規應真正符合產業需求且著重實效,有必要整體評估進行系統性修正。
立院法制局指出,我國半導體產業在晶圓代工總產值為全球第一,市占率超過七成;台灣半導體產業總產值,占比為19.8%,達全球第二,僅次於美國;IC設計總產值也是全球第二;晶圓代工和IC封測代工,為全球第一。
然而,全球半導體供應鏈原已受疫情干擾,現又面臨俄烏戰爭,及歐美對俄經濟制裁帶來的更大壓力,致使烏克蘭兩大氖氣供應商傳出被迫暫停運作,氖氣是製造晶片的關鍵原材料,這兩家公司停產可能導致價格上漲並加劇半導體短缺。
法制局表示,全球晶片嚴重短缺,各國已將其視為重要戰略資源,凸顯晶片廠在全球供應鏈的關鍵地位,各國紛紛立法保護積體電路產業的知識財產權;如美國2020年6月提出「晶片與科學法案」,今年7月分別經參、眾議院表決通過,同年8月9日經總統拜登簽署生效,鼓勵美國企業投資半導體製造。
另,韓國去年5月公布「K-半導體戰略」,在未來10年將投資510兆韓元;日本去年11月公布「半導體產業緊急強化方案」,編列7740億日圓,用以投資半導體產業;印度去年12月頒布的激勵計畫,預計為供應鏈挹注約100億美元;歐盟執委會今年2月提出「歐洲晶片法案」,預計投入逾430億歐元。
法制局認為,全球半導體產業供應鏈恐將重組,各國提出半導體相關法案,對我國半導體的競爭優勢是否會受到衝擊,尚待密切關注;我國也應適時檢視相關法規的執行成效。
法制局指出,我國政府強化半導體產業競爭力,主要採研發補助和租稅獎勵,雖已賡續修正「所得稅法」、「公司法」等,仍應持續適時通盤評估,調整我國產業結構,以因應國際經濟情勢所需。例如我國的「積體電路電路布局保護法」,已20年未有修正。
究其未修正原因,法制局表示,有人認為該法立法後因技術進步、市場變化,乃至於其他相關法律與業界實踐的變化,半導體產業尋求積體電路布局登記保護者越來越少,使得該法未如預期受到重視。半導體業者重視營業秘密保護,改採其他策略,如申請專利、著作權等,國內廠商在積體電路電路布局相對較少。
法制局強調,現行法規應真正符合產業需求且著重實效,適時檢討立法成效與適用性,進而評估整體系統性調整修正,有其必要性。
就此,本文認為,根據法制局所敍理由,及目前現行「積體電路電路布局保護法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J0070027」確實已逾20年未修正,已不足因應目前狀況多變的情形,自應適時檢討立法成效與適用性,進而評估整體法制系統及相關行政措施,並調整修正之。
其實,隨著「肺炎疫情的來臨與長期不退」及「俄烏戰爭、台海危機等國際情勢之改變與惡化」,很多產業或服務也因而興起或發生改變,而且這些新起或發生改變後之產業與服務,也不會因疫情消減或減緩而消失,如以目前現行法令,確實不足保障相關人員之權益,爰自應依中央法規標準法第20條等相關規定,修正相關法令(註一);更甚者,如該等須保障者,恐因時局變代太快,而無法急時修法因應之,就須在修法時,善用「原則+例外」「例示+概括」之立法方式為之,使修正後條款得以保持彈性,適時解決當時實際已發生之問題。
當然,思考如何「得不受修法程序太慢且僵化」之影響,達到「得適時適質修法」之狀態,自是更佳(註二)。
[註解]
註一:例如外送員專法,請參閱「專法保障外送員」權益 No.3~勞動部何時提外送員權益保障條例 (草案)」https://www.lawtw.com/archives/1082926 等文。
註二:相同主張,請參閱「元宇宙之法律課題No.11」https://www.lawtw.com/archives/655319 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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