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長期鉅額超徵 預支未來將禍延台灣子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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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羅吉強

財政部日前公布11月的稅收統計,今年累計至11月,全國稅收金額創新高,比去年同期多了4,720億,已經超過全年預算數,才到11月就達到111%,代表稅收不但提前達標,還大幅超徵。推算全年稅收將近2.9兆,總稅收及超徵數將再創新高。財政部也上修全年稅收超徵將達3,800億元,預計明年更可能進入「稅收3兆」的新時代。

其實財政部超徵已經不是新聞了,2014-2019年分別超徵1088、1878、1278、960、897、830億,幾乎平均年年超徵千億元以上,然面對外界質疑超徵錢到底花去那裡?財政部卻屢屢說不清楚,一下子說拿去「還國債」,被學者打臉國債數字未減還年年增加,於是改口說是「減少舉債」,又被立院預算中心資料戳破,減少的舉債額與超徵金額大小根本差遠了,只好又改口說是「預算短估」,學者則表示,若年年短估預算以領取獎金,根本涉嫌偽造文書,所以財政部又再度改口說,是「歲入與歲出的差額」。四度為了超徵錢的流向,屢屢辯解說謊,始終沒有告訴大眾,每年超徵千億的錢,到底花去哪裡了?

然而不論財政部如何改口,未將超徵款全數納入國庫是事實,超徵款淪為政府無法源依據的小金庫,甚至還將超徵款分配給地方當成政績,實在違反的規定。因為依據預算法第59條,「各機關執行歲入分配預算….,其超收應一律解庫,不得逕行坐抵或挪移墊用。」意思就是,各機關因為超收的錢,都須放進國庫,不可以挪作他用或者抵繳任何費用。更何況財政部平均每年如此鉅額的千億超徵,屢屢挪用情形,至今都沒有經過任何立院審查通過,顯見財政部確實違法瀆職!

近兩年疫情肆虐,下滑,百業蕭條,人民生活苦不堪言,然政府卻能年年超徵千億以上,主要來自於不合理的法稅制度。依納保法規定,稅務機關開出稅單時,就應負起舉證責任,但是現況卻是稅務單位開稅單後,人民如果不服,卻需要自己證明沒欠稅,否則依稅捐稽徵法第39條,就得需先繳納1/3稅額或提供擔保並提起訴願,財產才不會被。否則一旦逾期30天未繳,稅務單位就會拍賣人民的財產,而依訴願法規定,人民財產被執行拍賣的動作,並不會因為人民已經有提起訴願就停止,所以大多數的人民遇到烏龍稅單,寧願妥協稅務單位,多少繳一點。這就是為什麼台灣在經濟蕭條之下,財政部依然能夠年年大額超徵的主因。

財政部的年年大額超徵,得利的只有少數領取的稅務員們,但卻大幅減少人民的可支配所得,造成人民經濟動能停滯與衰退,長期來看,根本本末倒置,反而會造成日後長遠的稅收來源更減少。若政府無法量入為出,又要巧令名目來加稅,只會徒增民怨,再下去恐有動搖政權之虞,當今政府實不可不重視,應盡速修改不合理的稅制,讓人民有機會累積財富、改善經濟生活,國家才有源源不絕的穩定稅源可收,否則再下去一定是傷民敗國,落得全盤皆輸的場面,相信沒有人願意看見這一局面。




作者簡介

羅吉強
法務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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