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新聞學法律~世代正義與居住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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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楊春吉(故鄉)

此新聞事件,涉世代正義、居住正義等相關問題,茲說明如下:

壹、世代正義
按在【新聞疑義629】今天(12月30日)晚上,蔡女士要談什麼?世代正義??一文中,提及:
按所謂「世代正義」,即所謂「代際正義」,其著重於「代與代之間」、「已出生與未出生之間」,「實質正義」的追求以及「後世代權」的探討,並強調「自然資源之應用應以合理計劃兼顧環境保護,留一個乾淨的地球給後代」、「不應該債留子孫」以及「後世代代理機制、訴訟機制」等內涵。
是源自於環境保護議題的「後世代權」(【新聞疑義626】台灣的「慟」與「聾」http://blog.rootlaw.com.tw/……/%e3%80%90%e6%96%b0……/),目前內涵,已經從「自然資源之應用應以合理計劃兼顧環境保護,留一個乾淨的地球給後代」之內涵,延伸至「財政上債留子孫」、「後世代代理機制、訴訟機制」等內涵。
故基於世代正義(代際正義),須考量「財政記律」「第三代環境權?涵之積極實現」及「居住、土地問題之代際正義」等面向。
另外,在電價等各議題,也涉世代正義,請參[新聞疑義1451]電價,應符合世代正義?
http://www.lawtw.com/article.php?template=article_content&area=free_browse&parent_path=,1,4,&job_id=211307&article_category_id=2235&article_id=126699
等文。

貳、居住正義
至於「土地正義及不正義相關問題」「居住正義及不正義相關問題」,則須從「土地正義多元涵義及居住正義多元涵義」,去探討及解決該等正義及不正義之問題。
其等,較完整之?容,請參「自然法則第二講人與環境之對話( http://www.lawtw.com/article.php…… )」專欄及「自然法則與土地正義」一書( https://readmoo.com/book/210122128000101 ) ,不再多加說明。




作者簡介

楊春吉
Double House共享經濟工作坊召集人、Double House買賣租賃聯盟主席(暨創辦人)、個人理財專業顧問、古月吉力工作室負責人、房產公司C.E.0、榕樹學堂執行長兼講師、故鄉法律網/故鄉法律專欄(http://gs803501.pixnet.net /blog)版主、採購專業人員師資資料庫受推薦講師、社區大學講師、104講師中心講師、台灣教育網講師、台灣法律網專欄作者、法律演講(請洽0916082728楊講師)
演講二百場以上,著作80本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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