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楊春吉
一、修持,除修心(心是道場部分)及修靈(累積靈魂部分)之外,修體也很重要。
二、修體之道,除「從人們所熟悉的飲食、運動、睡眠等面向,同時往善的方向著手」外,也要與「人,這小宇宙」?之各自然法則相結合。
尤其是因果自然法則之知因果、守一自然法則之平衡與調節、??自然法則之反向適當滋養、多元自然法則之滿足多元、弦道自然法則之「點之?化」「點至點連成之弦與其他萬事萬物之結合」等。
三、故修體之基本原則,本文擬具如下:
(一)在守一自然法則、多元自然法則及??自然法則下,為使各器官及組織間,發揮應有之功能及減少過度的耗損,並得保持平衡及調節,運動及睡眠須適量適質,飲食則須定時定量且均衡。
(二)在因果自然法則、弦道自然法則下,得病時,須知其因果,並利用「點(自已)之強化」「點(自已)連點(他人或他事或他物或組織)所形成的弦與其他萬事萬物之結合」,對症下藥,對抗疾病或與難共舞。
(三)修體,須與修心、修靈,同時俱進,缺一不可。
(四)本基本原則,須隨時「衡外情(例如所處大環境空污嚴重、所飲為地下水或含有重金屬等,又如健保醫療給付範圍及金額,有所變動等,再如每個人的身體狀況間的差異等)」,在各自然法則下,做適當之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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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春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