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稅結算申報在計算稅額時,仍須計算到小數點以下,並以幾元幾角申報嗎

張貼於 賦稅新聞(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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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稅結算申報,計算稅額時請注意小數點以下不用「角」稅!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102年度所得稅結算申報,為避免「1元退稅」爭議,該局提醒納稅義務人計算應納稅額時請算至「元」為止,角以下捨去(即計算後產生小數點時,採「無條件捨去法」)。

該局舉例說明,王君依所得稅法規定計算之綜合所得淨額為365,192元,適用累進稅率5%,應納稅額計算結果為18,259.6元,因角以下捨去,故王君應繳納稅額為18,259元。

該局進一步說明,實務上除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規定就銷售額計算銷項稅額,採尾數不滿1元者,按四捨五入計算外,其餘各稅稅款計算,係以無條件捨去小數點計算稅額,但是納稅義務人於申報各項稅捐時,常因以四捨五入方式計算應納稅額,致與電腦核定應納稅額不符,產生1元誤差之退稅案件,徒增徵納雙方困擾。

該局呼籲,本年度辦理所得稅結算申報計算應納稅額時,請注意小數點以下不用「角」稅,以免發生「1元退稅」案件。

資料來源:財政部南區國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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