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費處理作法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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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方承志

加班費處理作法看法

(1)人事費固定預算支應只能固定計畫使用。

(2)業務(庶務)費支應臨時及緊急支出加班費。

(3)至於零用金轉加班費,會計作業流程並無不可,但是計畫科目加班費轉零用金則不予許可。

(4)績效獎金是專款專用時會計作業流程不得流用其他經費包括加班費用途,但是屬於臨時給獎籌措經費使用,則可以流用會計科目則不在此限。

(5)獎金作為零用金獎勵實務上視其性質並無不可,但是作為加班費則業務費未最終決算變更為人事作業會計科目時可不予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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