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法令】文化和旅遊部《開展 2024~2025年度「中國民族歌劇傳承發展工程」重點扶持劇目申報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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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和部辦公廳
關於開展2024—2025年度“中國民族歌劇傳承發展工程”重點扶持劇目申報工作的通知

辦藝發〔2024〕21號

2024-02-20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化和旅遊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文化體育廣電和旅遊局,中國歌劇舞劇院、中國交響樂團、中央歌劇院:
為促進中國民族歌劇藝術繁榮發展,不斷推出優秀作品和人才,根據《2023—2025舞台藝術創作行動計畫》工作安排,文化和旅遊部繼續實施2024—2025年度“中國民族歌劇傳承發展工程”。現將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文化思想,堅持“二為”方向和“雙百”方針,堅持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創作導向,堅定文化自信,堅守中華文化立場,繼承發揚民族歌劇優良傳統,創作生產更多思想精深、藝術精湛、製作精良的優秀民族歌劇作品,培育和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推動社會主義文藝高品質發展,努力鑄就新時代文藝高峰。

二、工作安排
(一)2024—2025年度“中國民族歌劇傳承發展工程”將重點扶持2024至2025年間創排首演的原創民族歌劇。
(二)申報作品須列入省級文化和旅遊行政部門重點劇目創作規劃,並得到地方文化和旅遊行政部門的支援和保障。
(三)申報作品應大力弘揚社會主義先進文化、革命文化和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彰顯中國精神、中國價值、中國力量。鼓勵和倡導現實題材創作。
(四)已報我部組織的其他創作工程的劇目可同時參與本次申報。

三、遴選和扶持方式
(一)文化和旅遊部將組織“中國民族歌劇傳承發展工程”指導委員會專家,對申報劇目進行遴選。入選劇目將列為2024—2025年度“中國民族歌劇傳承發展工程”重點扶持劇目。
(二)文化和旅遊部將組織“中國民族歌劇傳承發展工程”指導委員會專家,從選題論證、劇本研討、創作排演、打磨等一系列環節對重點扶持劇目進行指導,以突出民族歌劇特色,提升藝術質量。
(三)文化和旅遊部將依託中國歌劇節等平台,對重點扶持劇目進行集中展示推廣。

四、申報要求
(一)各省級文化和旅遊行政部門統一組織開展本地區申報工作。中央和國家機關有關部委所屬院團、文化和旅遊部直屬文藝院團、獨立建制的高等藝術院校可直接申報。
(二)申報劇目數量不限。每個劇目填寫《2024—2025年度“中國民族歌劇傳承發展工程”重點扶持劇目申報書》1份,由省級文化和旅遊行政部門,相關院團、院校提出意見並蓋章。
(三)每個劇目報送劇本(或詳細劇本大綱)2份。
(四)申報書、劇本(或詳細劇本大綱)需同時報送電子版(使用USB 隨身碟報送)。已有音樂小樣的通過同一USB 隨身碟報送。
(五)申報截止日期為2024年4月15日(以郵件寄出時間為準)。郵寄地址:北京市東城區朝陽門北大街10號

文化和旅遊部藝術司音樂舞蹈雜技處特此通知。

2024~2025年度“中國民族歌劇傳承發展工程”重點扶持劇目申報書.doc

文化和旅遊部辦公廳

2024年2月20日

https://zwgk.mct.gov.cn/zfxxgkml/wysy/202402/t20240223_9514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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