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環保署公告修正「工廠之設立或園區之興建或擴建位於台糖土地對環境有不良影響之虞者應施環評」公告事項部分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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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公告
中華民國112年3月22日
環署綜字第1121028201號

主旨:修正「工廠之設立或園區之興建或擴建,位於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土地,對環境有不良影響之虞者,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公告事項第一項附表一、附表二,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環境影響評估法第五條第一項第十一款。

署長 張子敬

附表:https://gazette.nat.gov.tw/EG_FileManager/eguploadpub/eg029052/ch07/type1/gov60/num35/images/BB.pdf

資料來源: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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