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公告
中華民國112年3月22日
環署綜字第1121028201號
主旨:修正「工廠之設立或園區之興建或擴建,位於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土地,對環境有不良影響之虞者,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公告事項第一項附表一、附表二,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環境影響評估法第五條第一項第十一款。
署長 張子敬
附表:https://gazette.nat.gov.tw/EG_FileManager/eguploadpub/eg029052/ch07/type1/gov60/num35/images/BB.pdf
資料來源:行政院環境保護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