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庫豐收背後的祕密 國庫大豐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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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林文心

財政部11日公布去(2021)年全國稅收,實徵淨額2兆8450億元,較預算數超徵4034億元,都是歷史新高;年增幅度是32年以來最高。稅收超徵是否可能「還稅於民」?財政部表示,目前沒規畫,主要拿來還債。

超徵還債藐視立法

財政部稱稅收超徵可以減少債務舉借或償還國債,但是依第13條,還債是一開始就編進去預算,不是超徵才說要還債;第23條更強調政府之收支平衡原則,還債要先經過法定程序。尤其,總預算內經費,原則上禁止互相流用,挪用就是貪瀆,「最嚴重者財政部部長還需移送懲戒!」第59條規定「各機關執行歲入分配預算,應按各月或各期實際收納數額考核之;其超收應一律解庫,不得逕行坐抵或挪移墊用。」因此,必須事先編入預算,經立法院審查通過才能據以執行。然財政部卻對外聲稱超徵稅收用來償還國債,完全是藐視立委審查預算的專業性,更知法犯法,違反「預算法」之規定。

超徵?冤稅?

再者,這兩年受到疫情影響,多少人失去工作,多少企業關門?人民實質所得大倒退和家戶可支配所得倒退28年,實質家戶儲蓄額倒退29年,家戶儲蓄率倒退33年。房價高漲使得民間房屋貸款餘額屢創新高達8.6兆,5年增加2.5兆,增幅驚人。房地合一稅2.0加重課稅要抑制房價,房價卻節節高升,難道目的只是要增加稅收?況且事實上並沒有課到應該要課到的稅,反而造成年輕人買不起房子,不敢生小孩,出生率嚴重下滑,受害的是全體國民。

人民日子過得苦哈哈,政府卻連年超徵,2004年至2021年共超徵高達1.32兆,一再刷新中華民國歷史上超徵的紀錄! 無獨有偶,依據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每年新增欠稅欠費執行案件,也是逐年攀升達高點,由2001年的189萬件到2020年已達到1431萬件,20年成長7.53倍,難道是人民都愛欠稅欠費?還是當中有多少是冤錯假的烏龍案件? 多少受災戶受到冤枉錯誤的稅單而家破人亡?多少企業因此離家背景到他鄉?多少外資因而怒徹資金速離台?人民受到財稅機關的恣意妄為,已經夠悽慘,好不容易打贏九死一生的行政救濟或行政機關願意承認錯誤,盼到退稅時,去年11月底 稅捐稽徵法第28條修正,對於稅捐機關核算錯誤或是稅收不應徵收,開出濫權違法的稅單,本來沒有請求權時效限制,修改為15年,根本是走回頭路,人權倒退嚕!

稅捐稽徵法修法倒退嚕

稅捐稽徵法第28條本來就是公法不當得利的返還請求權,政府機關應為服務人民而存在,本於政府存在的意義和價值,不當得利的錯誤和結果應由政府承擔,並負責回復和平反人民的痛苦,結果竟然限制15年,讓非法搶奪人民的財產變成合法,在法治國理念上根本講不通,明顯牴觸法治國依法行政原則。

再者,租稅為法定主義,人民亦受憲法保障,濫課稅屬違憲之侵權行為,公權力機關的違法究責,不應有時效限制。如二次大戰納粹的幫兇,即使年齡已近百歲,德國政府對其究責依然無期限。政府機關犯錯本來就不該有時效的適用。

超徵還民天經地義

超徵還民乃國際之共識,2008及2011年新加坡直接將國家盈餘以現金退還人民。新加坡國立大學商學院教授研究顯示,每發放一元的盈餘,會額外帶來0.8元的消費。除了新加坡,美國、澳門、香港、南韓等,都曾經還稅於民,帶動內需,促進發展。在台灣,早在2008年,蔡英文總統擔任民進黨主席時就帶動黨團大力推動「全民退稅、弱勢補助」方案,主張在近兩年稅收超徵情況下,將超徵稅收退還人民,行政院院長賴清德、立委柯建銘、謝長廷、潘孟安、鄭文燦、葉宜津、管碧玲、涂醒哲、莊碩漢等人當時都表示相同看法,將超徵稅收退還人民。

人民該繳的稅款均已依法繳交,超徵的部分都是人民的血汗錢,本應依法還給人民,以遵守政府和人民的關係,建立彼此信任和諧的關係,並維護憲法所保障之財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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