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股東避免內線交易的出售股票定價機制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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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方承志

大股東避免內線交易的出售股票定價機制看法

(1)大股東在高點市場股價價位向下定價殺出,沒有使人套牢的不法內線交易不法利益所得問題。

(2)讓定價下殺賣出股價給自己設定停損點,10年專利權期間不會因為權利耗盡,在營業額大幅競爭而萎縮現象出現時,以供需原則跌價出售。

(3)出現專利權耗盡市場競爭營業額萎縮時,在營運成本計畫無法取得新型產品專利權下,以最近一期財報股價鑑定價格以下出售。

(4)公司資產的保留盈餘部分,是否多數不計入股價鑑價會計財報制度下,其拋售股價是否預期處分保留盈餘資產,是否足夠作為彌補虧損資產的股價鑑價問題。

(5)股市行情漲跌幅3%熔斷機制內的股價制定與權利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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