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投資ETF與金融商品操作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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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方承志

對投資ETF與金融商品操作看法

(1)當ETF投資上市公司股票市場時,而不包括上櫃期間的消耗專利權期間,那麼可以獲利剩餘專利權10年黃金期間就相對縮短了,操作上就必須特別注意獲利空間了。

(2)IPO上三年內不還本股票,其營業額利潤分配股利,就不能適用免稅的視同股本的股息分配方式節稅的稅務爭議?

(3)股票股息是否屬於金融股的定存20萬元存款利息免稅額,是屬於金融機構會計財務管理作帳,以及衍生型金融商品定義與操作方式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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