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政測量員「拖件」,竟找監委施壓主管~公務人員之懲戒、考績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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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楊春吉

根據2024年2月18日之報載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paper/1631175,屏東恆春地政事務所(簡稱恆春地政所)近一年多來,有一名黃姓測量員由於業務不熟悉,經常延誤測量工作,引發當地民眾及們不滿,沒想到主管多次勸告,卻遭自稱是測量員親戚的監察委員林文程施壓,「大官打小單位」讓整個地政所氣氛低迷。對於這項傳聞,屏縣府則強調,已要求恆春地政所加強該測量員的專業訓練,讓他在業務上有所精進。

至於遭點名涉及施壓爭議的林文程,本報記者昨日以去電、傳簡訊等方式,試圖相關回應與說明,惟截稿前仍未能取得聯繫。

地政所主任︰林文程有「關心」
對於遭施壓狀況,恆春地政所主任王正忠說,去年十二月中,確實有一名自稱是黃員舅舅的監察委員林文程「關心」,質疑地政所黃姓測量員,甚至說出「恆春土地價值不高,有需要這樣嗎?」等言論,後續地政所人員只能忍氣吞聲,導致近期整個單位士氣低迷,不少民眾及代書都為他們抱不平,可能因此才向外界投訴。

根據監察院官網,第六屆監察委員林文程任期為二○二○年八月一日至二○二六年七月三十一日,為美國塔芙茲大學佛萊契爾法律外交學院法律外交碩士、博士,曾任國立中山大學社會科學院院長等職務。

「無法勝任工作也能捧鐵飯碗?」投訴的恆春地區民眾說,曾在去年十月間送件申請建物測量相關案件,沒想到直到今年二月都沒有下文,經詢問地政所其他人員,才知道是該承辦人員「經常性」不熟悉業務所致,還找有力人士施壓其主管,這樣拖延民眾業務實在離譜,的「鐵飯碗」不應該是這樣浮濫。

對於民怨反映,王正忠無奈表示,該黃姓測量員前年三月底考試及格到任,原來負責外業測量工作,但數以百計的測量案件錯誤或拖延,遭當地民眾或代書投訴,經多次內部約談都沒有改善,後來轉調任務較簡單的內業工作,依然出現案件拖延辦理的狀況,其他同事都要分擔他的工作,也很苦惱。

屏縣府地政處則強調,被投訴的恆春地政所人員雖通過專業技術的國家考試,但過去沒有在地政單位服務的經驗,對測量技術不熟悉,屢遭當地的、民眾投訴,未來仍將盡量輔導,加強其專業訓練,讓他在業務上有所精進;至於疑有監委施壓一事,屏縣府未否認但不願進一步說明。

就此,本文認為,有關公務人員怠於職務之處理,得分依公務人員考績法第6條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S0040001&flno=6、第7條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S0040001&flno=7、公務人員懲戒法第2條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A0030155&flno=2、第9條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A0030155&flno=9 等相關規定為之;當然,公務人員也得依公務人員保障法第17條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S0120001&flno=17 等相關規定,保障自已的權益。至於監察委員之不當關說,除依相關規定處理外,其行為,也須受公評。

另值得思考的是,本案該公務人員在接受實務訓練時,為何合格?是否訓練機關或單位,考核不確實?不然,為何連實際測量也不熟,仍須恆春地政事務所輔導?

就此,實務訓練考核不確實部分,考試院等有關機關,又如何防制?其防制之道又為何? 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辦法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R0030016,有無不備之處?值得思考。




作者簡介

楊春吉
Double House共享經濟工作坊召集人、Double House買賣租賃聯盟主席(暨創辦人)、個人理財專業顧問、古月吉力工作室負責人、房產公司C.E.0、榕樹學堂執行長兼講師、故鄉法律網/故鄉法律專欄(http://gs803501.pixnet.net /blog)版主、採購專業人員師資資料庫受推薦講師、社區大學講師、104講師中心講師、台灣教育網講師、台灣法律網專欄作者、法律演講(請洽0916082728楊講師)
演講二百場以上,著作80本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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