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楊春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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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2022年7月27日之報載 https://lm.facebook.com/l.php……,近期天氣炎熱,不少氣象站都測出了史上最高溫,上週末花蓮卓溪鄉與玉里鎮分別測得41.4度與41度高溫,高溫不僅讓民眾外出不適,更會影響農牧業,甚至有可能危及性命。民眾黨立委蔡壁如與立委邱臣遠今天(27日)上午召開記者會,批評政府熱傷害防治成效不彰,政府應研議提供高溫津貼,並將災防停班標準入法。
而就有關高溫津貼部分,勞動部雖曾於2022年7月22日表示,職安署有訂定相關高溫作業辦法,若違反規定且限期內仍未改善,最高可處15萬元罰鍰;至於是否發放「高溫津貼」,勞動部則說,國內各企業可以自己制定 https://lm.facebook.com/l.php……。
但本文則認為,政府如「就熱傷害防治成效不彰」,自應基於「人民工作權、身體不受傷害權、身心健康權及其内涵」之保障及積極實現,積極以中央法規標準法第20條、兩公約施行法第4條等相關規定,修正或訂定相關法律規定,避免人民因高温而遭受傷害,保障人民之身體與健康。是「高溫津貼」非不得討論之,並應思考如何訂入相關法令中(是規定應由雇主自行全額支付給勞工?或由政府全額或部分補助雇主,再由雇主發給勞工)。
加上,以比較法的角度來看,大陸早在2012年「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http://www.nhc.gov.cn/……/3cda5ca273484f0b994733bcc……,訂有「高溫津貼」之相關規定,而且該辦法也有不少規定值得參考,爰台灣各級政府機關,在做前開思考時,非不得參考該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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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春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