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健康保險局 令
中華民國96年2月27日(補登)
健保醫字第0960007851號
修正「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支付標準」部分診療項目,並自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三月一日生效。
附「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支付標準」修正部分診療項目。
總經理 朱澤民
第四部 中醫
第四章 針灸治療
編號 |
診療項目 |
支付點數 |
B45 B46 |
複雜性針灸治療 ─另開內服藥 ─未開內服藥 註1: 申請資格限本保險特約中醫醫事服務機構於96年度起通過「中醫醫療院所加強感染控制」及「針灸作業標準程序」者。 註2:申報與審查方式依附表4.4.1規定辦理。 註3:本項申報適應症請詳附表4.4.2。 |
180 280 |
附表4.4.1:
複雜性針灸申請給付原則
一、醫療費用支付方式:
(1) 複雜性針灸適應症之定義為需為附表4.4.2所列之重大傷病及癲癇病名。
(2) 本專案依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中醫部門支付標準申報,案件類別為26案件(不列入針灸SOP加成)。
二、申報與審查相關限制:
(1) 按全民健康保險醫事服務機構醫療服務審查辦法辦理執行審查。
(2) 病歷記載應依規定書寫,重大傷病應詳述記載重大傷病史及健保IC卡序號(12碼)。
(3) 抽審病歷視醫療院所與去年申報本方案所列疾病與去年同期相較之成長率,必要時得予全審。
附表4.4.2:
複雜性針灸適應症
icd-9 |
中文病名 |
140-208 |
惡性腫瘤(衍生出的相關符合針灸適應症) |
225 |
腦瘤併發神經功能障礙(73) |
290 |
(一) 老年期及初老年期器質性精神病態【限由精神科或神經科專科醫師開具之診斷書並加註專科醫師證號】 |
293.1 |
(二) 亞急性譫妄 |
294 |
(三) 其他器質性精神病態 |
295 |
(四) 精神分裂症 |
296 |
(五) 情感性精神病 |
297 |
(六) 妄想狀態 |
299 |
(七) 源自兒童期之精神病 |
|
小兒麻痺、腦性麻痺所引起之神經、肌肉、骨骼、肺臟等之併發症者(其身心障礙等級在中度以上者)。 |
045.1 |
(一) 急性脊髓灰白質炎併有其他麻痺者 |
343 |
(二) 嬰兒腦性麻痺 |
344+138 |
(三) 其他麻痺性徵候群(急性脊髓灰白質炎之後期影響併有提及麻痺性徵候群) |
358 |
重症肌無力症 |
|
脊髓損傷或病變所引起之神經、肌肉、皮膚、骨骼、心肺、泌尿及腸胃等之併發症者(其身心障礙等級在中度以上者) |
806 |
(一) 脊柱骨折,伴有脊髓病灶 |
952 |
(二) 無明顯脊椎損傷之脊髓傷害 |
336 |
(三) 其他脊髓病變 |
|
急性腦血管疾病 |
430 |
(一) 蜘蛛膜下腔出血 |
431、432 |
(二) 腦內出血 |
433、434 |
(三) 腦梗塞 |
435~437 |
(四) 其他腦血管疾病 |
345 |
癲癇 |
註:重大傷病應詳述記載重大傷病史及健保IC卡序號(12碼)。 |
第二部 西醫
第二章 特定診療
第六節 治療處置
第一項處置費
二、創傷處置Wound Treatment(48001-48035)
編號 |
診療項目 |
基 層 院 所 |
地 區 醫 院 |
區 域 醫 院 |
醫 學 中 心 |
支 付 點 數 |
備註 |
|
手術、創傷處置及換藥 Change dressing |
|
|
|
|
|
|
48011C |
─小換藥(10公分以下)small(<10cm) |
v |
v |
v |
v |
47 |
|
48012C |
─中換藥(10-20公分)medium(10-20cm) |
v |
v |
v |
v |
63 |
|
48013C |
─大換藥(20公分以上)large(>20cm) |
v |
v |
v |
v |
104 |
|
|
註:1、包括材料費在內。 2、基層院所申報48011C得加計40%。 3、基層院所申報48012C得加計20%。 |
|
|
|
|
|
增訂註2及註3 |
九、婦科處置GYM & OBS Treatment(55001-55025)
編號 |
診療項目 |
基 層 院 所 |
地 區 醫 院 |
區 域 醫 院 |
醫 學 中 心 |
支 付 點 數 |
備註 |
55021C |
骨盆檢查費 Pelvic Examination 註:1、 限婦產科專科醫師申報,各醫療院所每月申報本項不得超過婦產科門診就診人次之百分之七十。 2、 基層院所申報本項得加計65%。 |
v |
v |
v |
v |
55 |
增訂註2 |
第二部 西醫
第二章 特定診療
第十節 麻醉費(96002C~96026)
資料來源:中央健康保險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