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沈思
媒體報導,綠委提修憲案廢考監,立委陳亭妃籲韓國瑜成立修憲委員會,筆者就廢監察院部分,已在「廢監察院已成共識」一文提過,就不再贅述。考試院已非民意機關,其所擔負工作越來越少,廢考試院之聲呼之欲出:
1.依憲法增修條文第六條規定,考試院為國家最高考試機關,掌理十項事務,不適用憲法第八十三條之規定,亦即少了養老一項。
2.退休公務人員已沒有18%的福利,銓敘部沒有編列預算支應的問題。
3.機關內所有資訊人員向來採約聘約僱方式,因非公務員,考試院自不置喙。
4.自去年七月起,初任公教人員,不包含現職及已退休人員;退撫給與給付制度從「確定給付制」[1]改為「確定提撥制」[2],將退休金的準備改為個人專戶制,不再統一參加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開啟公教人員退休金朝向自主管理的新紀元,這麼一來,銓敘部的工作又減輕不少。
5.緣於有關公務員公務人員考試、銓敘、保障、撫卹、退休及公務人員任免、考績、級俸、陞遷、褒獎之法制事項,依憲法增修條文第六條規定由考試院掌理,至於行政院所屬機關及地方機關公務人員考績、考核、考成與獎懲之規劃、執行,以及行政院所屬機關及地方機關公務人員退休、撫卹之核轉、研究建議與保險、資遣、福利之規劃及執行,依人事行政總處組織法第二條第七款及第九款規定由人事行政總處掌理,造成事權不一的複雜現象,不僅容易引起爭議,也會形成資源上的浪費。
6.考試院的職掌事項逐漸減少,唯獨不變的是考試,台灣除高、普考及初等考試之外,還有司法官特考、警察特考、地方特考等特考,命題人員又非考試院考試委員能一肩挑起,因此,如果考試院的職掌可替代性高,廢考試院之聲自然呼之欲出。
作者簡介 |
職業:退休公務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