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法令】中國人民銀行、商務部、國家外匯管理局《最佳化商業領域支付服務提升支付便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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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民銀行
商務部
國家外匯管理局

關於進一步最佳化商業領域支付服務提升支付便利性的通知

國辦發〔2024〕10號

2024-04-17

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畫單列市分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商務主管部門;國家外匯管理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畫單列市分局: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更好滿足老年人、外籍來華人員等群體在商業領域多樣化支付服務需求,保障消費者支付,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最佳化支付服務 提升支付便利性的意見》(國辦發〔2024〕10號)要求,現就做好商業領域支付服務相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聚焦重點商業場所,建構包容多樣的支付受理環境

(一)各地商務主管部門會同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確定大型商圈、步行街、購物中心、百貨店、連鎖超市和便利店、餐飲店、離境退稅商店、免稅商店等重點場所及重點商戶名錄,推動重點場所及重點商戶配備受理移動支付、境內外銀行卡、現金等必需的軟硬體設施,保障消費者自主選擇支付方式及工具。積極推動全國示範步行街和示範智慧商圈重點商戶支援受理境內外銀行卡,鼓勵各地積極創造條件比照辦理。將商戶境內外銀行卡受理情況納入相關試點示範服務質量評價範圍。

(二)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推動銀行業金融機構和非銀行支付機構加強服務保障,按照重點場所及重點商戶名錄,加快推進境內外銀行卡受理裝置軟硬體改造和布放,統籌考慮推動非接觸式支付發展。推動銀行業金融機構對重點場所的自動取款機(ATM)開展改造,支援使用境內外銀行卡支取現金。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與各地商務主管部門聯合開展商戶受理覆蓋情況督促指導,推動銀行卡受理環境持續最佳化。

二、聚焦民生消費領域,最佳化現金使用環境

(一)各地商務主管部門會同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引導零售、餐飲、住宿等行業經營主體,特別是便利店、集(農)貿市場、菜市場、早餐店、美容美發店、藥店等民生領域經營主體做好現金備付,滿足消費者現金使用需求,提升日常消費領域現金收付能力。城市一刻鐘便民生活圈建設,引導相關經營主體公開承諾可收取現金,規範張貼支援現金收付標識。

(二)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指導銀行業金融機構上門幫助相關經營主體做好現金備付,為老年人、外籍來華人員等群體開闢小面額現金和零錢包兌換服務綠色通道。持續開展拒收人民幣現金專項整治工作。

三、強化創新融合,豐富移動支付應用

推動銀行業金融機構、非銀行支付機構和清算機構完善移動支付服務,最佳化身份資訊核驗機制,針對老年人、外籍來華人員等群體,開通服務熱線,製作圖文、視訊等宣傳產品,提升註冊、使用移動支付的友好度和便利性。鼓勵電商平台充分考慮外籍來華人員消費需求,與銀行業金融機構、非銀行支付機構和清算機構加強合作,最佳化國際化服務,豐富多語言服務、多支付選項等產品功能,提升支付體驗。

四、強化示範引領,最佳化國際消費中心城市支付環境

支援國際消費中心城市將最佳化外籍來華人員支付環境作為重要任務來抓,更好發揮示範引領作用。將支付便利性納入國際消費中心城市培育建設評價指標,建立督導機制,加快打造多方式可選擇、多場景可應用、多幣種可兌換的支付環境。率先打造一批外籍來華人員支付便利化重點商圈,力爭基本實現重點商戶境外銀行卡受理全覆蓋。積極推動在入境口岸、重點涉外場所設立支付服務櫃檯,發放多語種、多類型宣傳材料,提供貨幣兌換、指導下載移動支付應用程式(APP)等服務。最佳化提升進博會、廣交會、服貿會等重點展會外籍參展商和觀眾支付服務保障水平。鼓勵其他城市對標開展相關工作,提升外籍來華人員支付服務體驗。

五、強化宣傳推廣,提升對支付服務的認知度

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國家外匯管理局各分局、各地商務主管部門要指導金融機構和商戶,做好境內外銀行卡刷卡、ATM銀行卡取現、現金受理、外幣兌換等標識張貼,加強培訓。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在大型商圈等場所設立支付服務諮詢點。運用線上、線下各類管道,常態化開展支付服務宣傳,開展維護人民幣法定地位和反假貨幣普法宣傳,不斷提升老年人、外籍來華人員等群體對支付服務的認知度。

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各地商務主管部門、國家外匯管理局各分局要高度重視,提高站位,加強分工協作,制定工作方案,明確時間表和路線圖,細化本轄區落實措施,從金融機構和商戶兩端發力,推動多種支付方式在商業領域推廣應用,提供更加優質、高效、便捷的支付服務,有效滿足老年人、外籍來華人員等群體支付服務需求。

中國人民銀行
商務部
國家外匯管理局

2024年4月15日

http://www.pbc.gov.cn/goutongjiaoliu/113456/113469/5331929/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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