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方承志
耐震屋的房價房市看法
(1)新防震標準規定前後建造的房屋價格是不一樣的,舊規格是不能以市價新規格計算買賣交易價格的。
(2)老危屋有沒有都更計畫價格比較上不同,而都更是以屋換屋,或是部分自費建造負擔,房價交易價格也不同。
(3)可移轉買賣獎勵容積率,是否包括不計價的公共設施,是建商享有建物獎勵容積率,在可以分配住戶時的是否可以(部分享有契約交易的)計價交易,與實價登錄制度是否納入房價總價土地登記的房價市價制度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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