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悟》第五十節:宇宙更新與因緣在動自然法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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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楊春吉

在創造自然法則、秩序自然法則、毀滅自然法則及自然法則等四大體系中,創造自然法則實含因緣合和自然法則及因緣在動自然法則等二項。

所謂因緣和合自然法則,乃指大到「宇宙總體」,到地球之萬事事物,均是諸多因諸多緣「和合」而成,如其間欠一因或少一緣,該果自不會因緣合和而成。

但本有「果」,因為「因」或「緣」之變動,而使原果成另一果,則乃「因緣在動自然法則」所致,佛說的「性空」及宇宙的「解體更新」https://www.epochtimes.com/b5/22/2/17/n13582670.htm,均是如此。

此兩項自然法則,得搭配「秩序自然法則中之生成、守一、多元、因果、弦道、洦汘、折變、利導、駁平、同為等自然法則」「毀滅自然法則中之壞空、賦歸、違罰等自然法則」及「混和自然法則中的混合、綜合、複爻等自然法則」,用來「明悟萬事萬物之理」,進而「知因果塑因果」。

各項自然法則及其內涵,請參閱自然法則第一講初悟 https://readmoo.com/book/210119120000101、自然法則第三講再悟。




作者簡介

楊春吉
108項自然法則發現者、Double House共享經濟工作坊召集人、Double House買賣租賃聯盟主席(暨創辦人)、個人理財專業顧問、古月吉力工作室負責人、房產公司C.E.0、榕樹學堂執行長兼講師、故鄉法律網/故鄉法律專欄(http://gs803501.pixnet.net /blog)版主、採購專業人員師資資料庫受推薦講師、社區大學講師、104講師中心講師、台灣教育網講師、台灣法律網專欄作者、法律演講(請洽0916082728楊講師)
演講二百場以上,著作80本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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