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里森歸納法西斯十步驟 台灣必須懲處造假官員才有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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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花穗珍

當代非裔美國文學家托妮•莫里森女士(Toni Morrison , 1988普立茲小說獎、1993諾貝爾文獎得主),出生於對黑人並不友善的美國中西部,成長於黑人奮力爭取與投票權的1950~60年代。即使受到諸多種族歧視甚至迫害,其作品仍散發慈愛與智光,給人希望,諾貝爾獎委員會讚頌她「她在以富有遠見和詩意為特色的虛構小說中,為美國現實中不可或缺的面向賦予了生命。」1995 年她在母校Howard大學的畢業典禮上,以“種族主義與法西斯主義”為題發說,解讀法西斯主義為何產生:「在到達“終極解決方案”(納粹興建死亡集中營大規模屠殺猶太人)之前,必然有第一步,第二步,甚至第三步,到最後一步;法西斯並非一蹴即成,它總是一步一步發生。」她說明社會走向法西斯的十個步驟,其中第一步是標定內部敵人;第二步是縱容污衊詆毀、孤立和妖魔化敵人,合理化謾罵詆毀與人身攻擊;第三是招募惡棍,讓他們藉由造謠和散撥仇恨而獲得利益、權力和成功;第四是禁隔絕一切藝術表達形式,凡是挑戰造神運動或妨礙妖魔化敵人的一切人和事,都要加以整肅或消滅;第五是凡是認同敵人的或敵人的任何象徵,都要消滅;第六是從敵營招攬內應,以迅速消滅敵人;第七是透過學術界和媒體,醜化敵人;第八是將敵人打成罪犯,然後為囚禁敵人作準備,保留資源,並且找藉口;第九是以少許的快慰、誘惑、簡短的片段、幾句話、無意義的成就、權力和影響力的假象,藉由浮誇但空洞的娛樂,來獎勵不加思索又無情的群眾;第十是無所不用其極維持無聲的恐怖。

莫里森灼灼慧眼看破納粹矇騙全世界的詭計,她言簡意賅歸納出法西斯十步驟,值得現代的台灣人驚醒:若以此十步驟檢視台灣民主歷程,可發現台灣自228至21世紀,法西斯十步驟在台灣做好做滿,即使解嚴以後,仍舊在台灣實施,台灣有的是假民主,還是人治不是法治。自228與白色恐怖時代,當局標定內部敵人名為匪諜,宣稱一切惡事都是匪諜幹的,就像希特勒標定猶太人一樣,當局沿襲納粹宣傳部長戈培爾的伎倆,以新聞局、總政戰部、黨中央文化傳播工作會等機構,完全掌控媒體,民眾只能看到滿街都是「檢舉匪諜人人有責」、「匪諜就在你身邊」標語。白色恐怖初期,當局重用包啟黃這樣的性變態出任軍法局長,正是第三步驟的惡棍,藉包的手炮製假案虛構了數千個假匪諜,好消滅內部敵人,同時縱容包啟黃利用職權脅迫被構陷者妻子,甚至未成年幼女供其洩慾。另一方面,當局模仿希特勒最信任的秘密國家警察(音譯為蓋世太保)頭目西姆萊的手法,建立恐怖組織,對外名稱是警備總部或國安局等等,對於不順從者即予滅門(林義雄宅案)、暗殺(劉宜良)或酷刑虐死(陳文成),這種無聲的恐怖維持迄今,都不知道誰是主謀。

在解除戒嚴之後,法理上就該回歸正常民主體制,法西斯十步驟理應消失,但實際上從未消失,只是換個名目。台灣由威權專制轉型為官主,仍然不是民主。解嚴前叫匪諜,解嚴後叫逃漏稅或;解嚴前叫總政戰部,解嚴後叫;解嚴前叫警總或國安局,解嚴後叫國稅局和行政執行署。台灣濫權官員以法西斯十步驟圖謀私利,正如納粹一樣,都是從一個「假」字開始。2003年台北國稅局和行政執行署,把應該要還給人民的抵押品硬生生搶去拍賣,為了掩飾程序瑕疵,竟然用立可白修改國稅局函知行政執行署公文的日期,以便假裝不知道。原來應該是為民服務的官員,只用一滴立可白,就可以橫奪民產,這是赤裸裸的台灣法西斯。

台灣法西斯到21世紀還在逞凶。基隆市陳青旭積欠超速罰款18,000元,行政執行署就拍賣陳家市價約250萬元的祖厝,還發動宣傳機器抹黑陳青旭是酒駕,拍賣陳家祖厝可以減少酒駕以促進大眾交通安全。為了掩飾其未貼封條之程序瑕疵,就在2020年“補拍”了貼封條照片,宣稱是2018年就貼了封條。或許是經辦官員慶幸奸計得售志得意滿之餘,忽略了照片有重大瑕疵:2018年的照片內竟然有2019才裝的冷氣。用這種明顯造假的穿梆照片,陳家祖厝也就拍賣不下去了。此案受害人陳青旭提出自訴,控告經辦官員偽造文書罪及妨害等罪,現正在訴訟中。

為何台灣到現在還被法西斯統治,因為實行法西斯十步驟的濫權官員不僅未被懲罰,升官還升得特別快,因為高層的政客要用這種濫權官員來剝削人民或整肅政敵,正如希特勒用戈培爾與希姆萊。消滅台灣法西斯是可行的,最快的方法是立即直接懲處造假官員。官員不能造假,就不能陷害人民,台灣才能甩開人治走向法治,才有民主而不是官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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