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疑義1186】當公民力量變多數暴力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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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楊春吉(故鄉)

【新聞】

監察院長王建煊昨天指出,立法院暴衝式、一次到位通過軍審法修正,是來自民粹的壓力。倉促立法結果,很多配套沒跟上,受傷害的是人民,最大受益者恐怕是對岸的老共,未來國軍要如何訓練軍隊,他真的感到憂心忡忡。 王建煊舉例,現在部隊有規定,溫度超過多少度是不能出操的,如果出操,過去不合理的訓練叫磨練,未來可能叫做「」。軍審法修正後,軍隊長官可能擔心「凌虐」士兵,想盡辦法不出操,「難不成要和對岸講好,「下午兩點鐘太陽太大,不要打仗」?王建煊表示,洪家姊姊當然樂見軍審法修正過關,不過,一旦司法取代了軍法,未來看到一個案子拖了六、七年,或判出來的案子,通通輕罰,恐怕要大失所望了。 他說,他與一般人民一樣,都希望洪案能真相大白,還家屬一個公道,但這次民粹來的壓力太大,讓軍審法修法也不能冷靜、理性;沒有配套的修法、倉促的修法,恐怕受害的是二千三百萬同胞,因為,這問題已牽涉到國安問題、牽涉到軍隊嚴格訓練。王建煊批評,國防部處理洪仲丘案,可用「驚慌失措」來形容。怎麼辦個案,全依民意來處罰呢?而且這邊道歉,那邊又奇怪的頒旌忠狀,就因為二十五萬人的壓力嗎?這樣的國防部,如果敵人打過來,實在很難想像。 他說,這樣的修法,以後軍隊還敢嚴格訓練士兵嗎?而來到軍中的草莓族,稍稍嚴格訓練,就說被凌虐,那一個司令官還想嚴格練兵,未經嚴格訓練的兵要如何打仗? 此外,法界出身的監委趙昌平表示,軍審法修法起因民眾對軍法審判的信賴度不足,未來若成立軍事,要給予專業的教育訓練,讓他們了解國內外軍法體系。律師出身的監委李復甸表示,應該是把普通法院的法官派進軍事法庭,法務部的檢察官派到軍事檢察署;軍法官、軍事檢察官的出身訓練、人員調派都由司法院、法務部負責,而現在已在職的軍事檢察官、軍法官則可透過特考的方式,轉任一般法院(聯合報102年8月7日報導:王建煊:民粹壓力暴衝修法 受害還是人民)。

【疑義】

按此次29萬白衫軍,讓我們看到台灣公民力量的覺醒,也讓我們感覺到台灣民主、言論自由、集會遊行等人權的重要性,但公民力量,如果變成不尊重少數的(註一),那也非良善!

此次,29萬白衫軍3項主張中的「承平時代的軍審回歸普通法院」,先不論「」是否解消?也不論配套是否足夠(註二)?似乎已經塵埃落定。

但期間,少數的意見,也在多數的情形下,被完全忽略了(連一點討論的空間,都沒有),有傾向多數暴力之情形,誠非妥善。

如果,台灣公民力量的覺醒,是以犧牲少數意見為代價;如果,因為台灣公民力量的覺醒,落實了,但離民主的真締「少數服從多數、多數尊重少數」,越來越遠;那就要小心了!公民力量的多數暴力,將如期落在您的身上。


【註解】
註一:欠缺尊重少數之「假民主、真多數暴力」行為,到處可見,小到區分人會議之決議、機關(單位)考績之評定、是否關禁閉之決議等,大到台灣政府以多數暴力決定拆除人民房子等。而這種欠缺尊重少數的「假民主、真多數暴力」行為,實為社會糾紛亂源之一,而且大家最終將為其所害(因為您在某種情形下,也會成為少數),實有賴大家「隨時將國際公約所明定之人權及內容、平等原則比例原則、誠實信用原則、信賴保護原則、有利及不利一體注意原則、裁量濫用禁止等一般法律原則,以及經驗法則,放在心中」,以終止多數暴力(http://www.google.com.tw/cse?cx=partner-pub-7253933653596989:6983704598&ie=UTF-8&q=%E5%A4%9A%E6%95%B8%E6%9A%B4%E5%8A%9B&ref=www.lawtw.com/#gsc.tab=0&gsc.q=%E5%A4%9A%E6%95%B8%E6%9A%B4%E5%8A%9B&gsc.page=1
http://tw.myblog.yahoo.com/gs-law/article?mid=1838&prev=1839&next=1813)!
註二:【新聞疑義1184】軍審移司法,訂?(http://tw.myblog.yahoo.com/gs-law/article?mid=1891&prev=1892&next=1890http://www.google.com.tw/cse?cx=partner-pub-7253933653596989:6983704598&ie=UTF-8&q=%E8%BB%8D%E5%AF%A9%E7%A7%BB%E5%8F%B8%E6%B3%95&ref=www.lawtw.com/article.php%3Ftemplate%3Darticle_content%26area%3Dfree_browse%26parent_path%3D,1,4,%26job_id%3D198211%26article_category_id%3D2235%26article_id%3D116426#gsc.tab=0&gsc.q=%E8%BB%8D%E5%AF%A9%E7%A7%BB%E5%8F%B8%E6%B3%95&gsc.page=1)。




作者簡介

楊春吉
108項自然法則發現者、Double House共享經濟工作坊召集人、Double House買賣租賃聯盟主席(暨創辦人)、個人理財專業顧問、古月吉力工作室負責人、房產公司C.E.0、榕樹學堂執行長兼講師、故鄉法律網/故鄉法律專欄(http://gs803501.pixnet.net /blog)版主、採購專業人員師資資料庫受推薦講師、社區大學講師、104講師中心講師、台灣教育網講師、台灣法律網專欄作者、法律演講(請洽0916082728楊講師)
演講二百場以上,著作80本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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