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高等行政法院高等行政訴訟庭111年度訴更一字第59號綜合所得稅事件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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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高等行政法院高等行政訴訟庭111年度訴更一字第59號原告李00與被告財政部00國稅局間綜合所得稅事件新聞稿

發布日期:114-02-17
發布單位: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本院高等審理原告李00與財政部00國稅局間綜合所得稅事件(111年度訴更一字第59號),於114年2月14日成立。簡要說明如下:

本院自112年8月15日調解新制施行起,遴聘外部來自學術與實務各界領域之專業,設置氣氛溫馨且舒適的調解室,由承審審酌案件調解的可行性,領域專家協助評估可能方案,共同促進調解。本件在專精稅法之國立臺灣大學陳衍任助理教授專業協助下,終促成調解於114年2月14日成立。

本件係關於原告於98年度盈餘所得之爭議,在眾合夥人間就合夥盈餘分配之諸多民事訴訟間,與原告該年度合夥盈餘有關者,自100年間起已有4件爭訟平行在不同的民事與行政法院受理,相關糾紛長久未決,對國家稅捐債權及時實現之公益與原告合夥權益早日解決之私益,均屬不利。

為此,財政部00國稅局發揮早日確定稅捐債權,俾提早入款國庫之公益精神,在法官與調解委員之協助下,持積極開放態度,行使,探求本稅與罰鍰之方案,經原告理解,而達成共識,使歷時多年的行政訴訟,和平圓滿落幕。

感謝調解委員與兩造當事人的用心與協力。期盼政府機關及爭議當事者能多加善用調解制度,使紛爭個案儘速獲得程序利益與實質正義,達到爭議兩造與行政法院三贏的目的。

資料來源:司法院(https://www.judicial.gov.tw/tw/cp-1888-1254683-c18fe-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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