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衛生局說明某餐廳總店疑似食品中毒案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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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衛生局說明南港區北雲餐廳總店疑似食品中毒案

臺北市衛生局於114年1月30日23時46分起陸續接獲醫院通報南港區「北雲餐廳總店(北雲燒臘店)」疑似食品中毒案件,截至2月3日14時累計通報共計35人,統計35名個案用餐時間,1月28日用餐人數12人,1月29日用餐人數1人,1月30日用餐人數22人。

臺北市衛生局1月30日深夜接獲通報且累計就醫人數達6人以上,立即於31日至現場稽查並依衛生管理法第41條命業者停業,針對作業場所之硬體設施、環境衛生、製程管理及人員衛生等查核,查有廚房地板油膩、排水口不潔、砧板放置地上、排風扇不潔、冰箱內外不潔、餐車不潔等6項衛生缺失,已命業者限期改善;現場調查已無剩餘或同批製作之食品可供抽驗,爰採樣環境檢體4件、手部檢體2件,待檢驗結果出爐後綜合研判,如屬食品中毒案件將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4款規定,可依同法第44條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

臺北市衛生局呼籲近期為傳染高峰,諾羅病毒傳染性高只需極少的病毒量便可傳播,可能因食入諾羅病毒污染的食物或飲水遭受感染外,也有可能因為接觸被諾羅病毒污染的物體表面,再碰觸嘴、鼻或眼睛黏膜傳染,或是與病人密切接觸或吸入病人嘔吐物及排泄物所產生的飛沫也可能受感染。不論是民眾及食品業者都應確實做好個人衛生防護及落實環境定期消毒,避免染病,食品業者如發現員工有腸胃不適等症狀,應避免接觸調理食品並儘速就醫診治,並待相關症狀緩解至少48小時以上再恢復工作,以維護食品衛生。

臺北市衛生局說明消費者欲申請,可至申訴網址 http://appeal.cpc.ey.gov.tw,點選「線上申請」,並瀏覽相關說明後提出申訴或於下載表格填妥後傳真或郵寄至臺北市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民眾如有食品安全衛生問題或消費疑義,可電洽臺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轉7089,以上資訊可至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查詢。

資料來源:臺北市政府衛生局(https://health.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BB5A41BA1E6CA260&sms=72544237BBE4C5F6&s=EECEF10018162531


不生食、不生飲、勤洗手、要消毒,齊心防治諾羅病毒

諾羅病毒常透過糞口途徑傳染,其傳染途徑包括未保持良好衛生、與感染者密切接觸,或是食用遭污染的食品,常造成患者嘔吐、腹痛、水樣腹瀉、甚至發燒等症狀。

為防範諾羅病毒感染,食品藥物管理署 (下稱食藥署) 提醒民眾,酒精或乾洗手液無法殺滅諾羅病毒,飯前、飯後及如廁後須確實使用肥皂或洗手乳將雙手洗淨,並減少觸碰口鼻,養成良好個人及食品衛生習慣;餐飲業者首重衛生管理,除手部清潔外,務必要加強維護環境衛生,定時使用漂白水消毒廚房、廁所及餐飲等環境;烹調之器具應保持清潔,並避免生熟食交叉污染,管理階層則需落實食品從業人員個人衛生與健康狀況符合規定。

另外,因貝類等水產品具有濃縮病毒能力,若生食來自於受污染水域的水產品,則有可能造成諾羅病毒食品中毒之發生,因此水產品應澈底加熱後食用,切勿為追求口感而忽略生食的風險。

為讓大家更加瞭解諾羅病毒之防治,食藥署已製作相關文宣品,並置於署網「防治食品中毒專區」(http://www.fda.gov.tw/TC/site.aspx?sid=1816)中,歡迎民眾及業者下載運用。

發布單位:食品組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https://www.fda.gov.tw/TC/newsContent.aspx?cid=4&id=t6227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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