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林蕙瑛教授
問:
和男友交往一年,他對我非常好,我好愛他。去年12月,我的兩隻小貓跟我,搬進他的公寓。他分期付款買了一間三房兩廳的公寓,去年七月姐姐姐夫一家三口,加上兩隻狗搬進來。說是暫住。他們家的狗很愛欺負我的貓,所以兩隻貓大部分時間都躲在房間裡不出去。
現在這個公寓住著四個大人一個小孩兩隻貓兩隻狗已經夠雜亂了,他姐姐姐夫還常常吵架,關門的聲音都很大,我們還不能干涉,否則也對著我們大聲。我該如何告訴男友,我已經受夠了他姐姐全家佔他便宜,而且絲毫不尊重他的公寓呢?當然他們是比我們先搬進來,可是我希望他們盡快搬出去,而我卻沒有權利這麼說,怎麼辦呢?
答:
妳說這個家庭侵佔了妳跟妳男友的空間,但是他們早在妳搬進來之前就住在這裡,男友難道沒跟妳說嗎?他跟他姐姐是一家人,他也沒有抱怨過他姐姐全家,想必妳也去過他家好幾次,應該也略有所知。而妳還是選擇搬進來跟他同住,那你就沒有任何有效的理由來抱怨這個擁擠的公寓。如果妳嫁進來,應該也是這個樣子。
男友如果知道你是如此的無法忍受,他一定會大吃一驚,因為他自己並不是這樣的感覺,他已經習慣了。你的男友人很好,對家人也好,能夠讓姐姐姐夫住也是很慷慨的,所以你應該跟他溝通。如果僅是為了貓狗的問題,那是小事,可以協商,而且貓狗相處久了也就比較熟悉彼此。但是如果姐姐姐夫常常吵架的確會影響到你們的安寧,因為男友已經不是一個人住了,你們也是一對伴侶,需要安靜也需要被尊重。是不是請男友考慮要讓他們住多久,也得考慮一下以後他結婚,也得要有自己的空間。
妳自己是個獨立的個體,妳的生活是有很多選擇的,如果這樣的居住環境對你跟你的兩隻小貓而言,並不健康,時間久了也會影響妳跟男友的感情,那妳真的應該另外找地方居住。兩人的感情繼續發展,如果論及婚嫁。那妳就很自然地搬去跟他一起住,姐姐姊夫他們就得退場。
作者簡介 |
林蕙瑛副教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