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霸凌防制法」之立法芻議 No.1~職場霸凌防制法之立法、健全吹哨者保護機制及公務員得組工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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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楊春吉

本篇新聞報導內容: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7307/8383039https://udn.com/news/story/124274/8377400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41122/2860181.htm

根據2024年11月25日之報載 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7307/8383039, 勞動部勞發署輕生案引發職場爭議,民進黨立委郭國文、林月琴等人今天質疑此案例凸顯台灣職場霸凌防制上的規範不足,呼籲台灣制定職場霸凌防制法,讓與公務員都適用。

郭國文、林月琴與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孫友聯今天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提出上述主張,希望制定專法,保障勞工與公務員權益。

郭國文說,從此輕生案件來看,凸顯台灣在職場霸凌防制的規範不足,而不只日本有相關規範,韓國也有職場反霸凌法,都比台灣的職業安全衛生法更加完善。
郭國文舉例,日本的勞動施策綜合推進法中,明確規定職場霸凌的三大構成要件,包括以優越關係的舉止、逾越業務上必要且相當的範圍、導致有害於勞工的就業環境。

林月琴認為,如果要制定專法,應落實三大主張,包括健全保護機制,政府機關要委託民間公正單位建立外部機制;健全申訴機制,地方政府勞工局處要受理霸凌申訴案件;內部機制失靈,要由外部機制解決,建立內外2條申訴管道。

孫友聯說,職場霸凌無所不在,危害受雇者的益,政府應有所積極規劃,建立國家級的反霸凌措施,也應該有反霸凌的行動計劃。

受邀出席記者會的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綜合規劃處專門委員楊景倫說,針對外部申訴機制正規畫研議中,等到有具體結果會再跟外界報告。

至於強化職場霸凌防制,他說,英、美、歐盟等國家,原則上不是以專法方式來規範,而目前公務人員保障法、公務人員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懲戒法、考績法等,有相關機制可以辦理,未來也會配合勞動部,精進反霸凌相關措施。

就此,本文認為,近來公務員之死影響所及,除「此個案相關霸凌行為人,在刑事及上,須分别依法究辦」外,尚有提出「公務員得組工會 https://udn.com/news/story/124274/8377400」「吹哨者保護機制之健全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41122/2860181.htm」及「職場霸凌防制法之立法」等事項之呼籲。

而公務員得組工會及吹哨者保護機制之健全,對於公務員權益之保障,應有所助益,本文是支持的;至於職場霸凌防制法之立法,如因此法之立法,在申訴機制、保護機制等有所健全,而且「職場霸凌」也有明確性之適當定義或界定,本文原則上是贊同;只是此法,僅適用勞工及公務員嗎?




作者簡介

楊春吉
108項自然法則發現者、Double House共享經濟工作坊召集人、Double House買賣租賃聯盟主席(暨創辦人)、個人理財專業顧問、古月吉力工作室負責人、房產公司C.E.0、榕樹學堂執行長兼講師、故鄉法律網/故鄉法律專欄(http://gs803501.pixnet.net /blog)版主、採購專業人員師資資料庫受推薦講師、社區大學講師、104講師中心講師、台灣教育網講師、台灣法律網專欄作者、法律演講(請洽0916082728楊講師)
演講二百場以上,著作80本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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