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孟郝然
如果說科技始於順應人性,那麼法律就是來自於防治漏洞、弊端與人謀不臧。有鑒於萬年不死稅單長期讓稅災戶痛苦不堪,於是司法院院會通過「稅務行政事件審理法 (以下簡稱「稅審法」)」草案,目前法案正在立法院審議中。
台灣之所以會有萬年不死稅單,在於法官不諳稅法,稅官不懂法。因此法官常需要請教稅務官員,也大多言聽計從,甚至有學者研究發現,法官判決書抄襲稅務機關的答辯相似度高達99%以上,難怪人民十打九輸。另也有學者以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林秋華等5位法官為例分析,統計其歷年判決稅務訴訟案件,發現撤銷原處分比率僅1.6%,兩項研究數據明顯吻合。
可見,即使法官認為人民有理,恐怕也不敢自為判決,所以頂多撤銷處分,但又會再加註一句「另為適法之處分」。於是,稅捐機關將「撤銷處分」自行解讀為撤銷「復查決定」的處分,原處分依然不動如山,稅捐單位於是能修改金額後再發出稅單,如此周而復始,讓人民飽受萬年稅單的輪迴之苦。10/30立法院質詢時,司法院副秘書長黃麟倫針對此問題表示,行政法院只撤銷復查決定,是因為擔心原處分會超過核課時效。由此可知行政法院長期只撤銷復查處分,就是要保全稅捐、保護國稅局權力永遠都能在課稅時效內,因為只要課稅時效不過期,萬年稅單就不會消失,明顯是共同鑄下「萬年稅單的兩大禍首」,更遑論保護納稅者權益。
當天立法院莊瑞雄委員質詢時也表示,稅捐是國家高權行為,老百姓有如被拔鵝毛般,他質疑若稅審官來自於稅務機關,可能無法保持真正的中立,會影響訴訟雙方的武器平等。莊委員舉近期網路流傳美國法院的「溫暖」判決影片為例,強調司法應該讓民眾感到有溫度,不應過於官僚或偏向政府,甚至有追殺的心態。
吳宗憲委員質詢時表示,為了落實「總額主義」並擴大行政法院的審理權,法官需要能獨立做出判斷。稅務審查需要專業人員協助,以支持法官稅務專業,提升審判的公平性。吳委員擔心稅審官若從稅務單位借調來,幾年後又要回原單位,在公正性上可能存有偏頗。而且擔心法官若對稅務理解不足,可能會依賴稅審官,這讓稅務機關的意見更具影響力,納稅者可能有被「兩方圍攻」的感受。建議學習智財法院的「技術審查官」模式,培養專屬法院的專業稅審人員,以提升獨立性,甚至未來可研究將稅審官設為正式編制。
其他立法委員也有指出一些重要的審查意見,幾位也都認為本法案牽涉甚廣,必須要開公聽會,且要逐條審慎審理。而司法院能否完全接受當前立委的建議,讓行政救濟能真的有效,以利徹底解決萬年不死稅單,而改善賦稅人權,相信人民都會密切監督與關注。期盼行政院與司法院應該誠實面對當今稅災的問題、真心本於人權切實立法,福國利民。
作者簡介 |
職稱:專案經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