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楊春吉
本篇新聞報導內容:https://ec.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4833463
根據2024年10月17日之報載 https://ec.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4833463, 經濟部長郭智輝日前拋出赴菲律賓種綠電構想,並允諾會在半年內提出可行性報告,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今(17)日在院會後記者會表示,理念相同國家可以合作減碳,但該計畫仍須經可行性評估,若評估可行,會是一個外加的助力。
李慧芝說,該計畫其實主要就是考量區域之間理念相同國家,可以在減碳工作上一起合作努力,後續還需要經過可行性評估。
李慧芝表示,行政院要重申,經濟部、台電公司已將國內電源開發規劃到2030年之後,外部再生能源或減碳作為,如果經評估可行,「就是一個加分,是一個外加的助力,並不會有互相排擠」。
對於台灣是否將參與美國、日本和菲律賓推動的「呂宋經濟走廊」?李慧芝表示,相關民主盟友有這個規劃,郭智輝也是看見這個計畫後,希望台灣可以參與其中,至於是否能參與該計畫,現在經濟部還在評估中,要等評估結果出爐後,才會有進一步討論。
就此,本文認為,綠能經濟得解決台灣缺電之問題,而且也為「中華民國昌盛、台灣繁榮」之基礎(註一),爰一直贊同「台灣綠能之開發及發展」,但此等開發及發展,與環境權及其內涵之積極實現間,常生衝突,其間仍須「環境影響評估機制」之介入,以平衡或兼顧兩者(註二)。
而「至菲國種電,再輸回台灣」,在台灣綠能開發緩慢之際,或是解決台灣缺電之一種思考,但經濟部長在「經濟部未做可行性分析(此應可依法委外為之,包含經濟上、政治上、環境上、法令上等面向之可行性)」及「未辦理相關議題研討會」之前,就抛出此話題,是否過早?
而且「就此,菲國法令上是否容許?菲國有無意願?中共是否介入及其介入後之影響?等等問題」,也須釐清。
【註解】
註一:請參閱自然法則與台海危機第一册 https://readmoo.com/book/210272862000101?srsltid=AfmBOops0vtasqbkppzsJXTPMGzIJAx0ST24W4ybuitRIluaX_LbndDe、第二册 https://readmoo.com/book/210278367000101?srsltid=AfmBOorw8P0Kzf7q_e1UvHa1nfBPtAX2UduqInVz6PbgpZiZjXDYzlu_ 及第三册 https://readmoo.com/book/210319989000101?srsltid=AfmBOoqxtJddRTAUVTbwBfLjVFcyPSRKdgZwTdzbx_e_Dk6cMECC97Uh。
註二:請參閱「經濟權與環境權之平衡系列」No.3 https://www.lawtw.com/archives/1174279 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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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春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