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積獎勵」之芻議 No.1~從「柯P京華城案」「高雄國賓飯店案」到「新竹馬偕兒童醫院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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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楊春吉

本篇新聞報導內容:https://tw.news.yahoo.com/%E9%99%B3%E6%99%BA%E8%8F%A1%E7%A8%B1%E9%A6%AC%E5%81%95%E5%85%92%E7%AB%A5%E9%86%AB%E9%99%A2%E5%AE%B9%E7%A9%8D%E7%8E%87%E6%9A%B4%E5%A2%9E-%E6%9E%97%E6%99%BA%E5%A0%85-%E5%90%88%E6%B3%95%E5%90%88%E8%A6%8F-%E5%B0%87%E6%8E%A1%E5%8F%96%E6%B3%95%E5%BE%8B%E8%A1%8C%E5%8B%95-180006909.html?guccounter=1https://newtalk.tw/forum/post/45433

根據2024年9月10日之報載 https://tw.news.yahoo.com/%E9%99%B3%E6%99%BA%E8%8F%A1%E7%A8%B1%E9%A6%AC%E5%81%95%E5%85%92%E7%AB%A5%E9%86%AB%E9%99%A2%E5%AE%B9%E7%A9%8D%E7%8E%87%E6%9A%B4%E5%A2%9E-%E6%9E%97%E6%99%BA%E5%A0%85-%E5%90%88%E6%B3%95%E5%90%88%E8%A6%8F-%E5%B0%87%E6%8E%A1%E5%8F%96%E6%B3%95%E5%BE%8B%E8%A1%8C%E5%8B%95-180006909.html?guccounter=1,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因涉入京華城弊案,遭到收押禁見。民眾黨立法院黨團主任陳智菡昨指控,新竹市前市長林智堅通過新竹馬偕兒童醫院容積率從250%增加至450%,要全國一起查圖利。對此,林智堅今(10)日表示,該案合法合規,他已委託律師蒐集相關事證,將採取必要的法律行動。
陳智菡昨晚透過發文表示,林智堅時代通過新竹馬偕兒童醫院容積率從250%暴增到450%,比京華城560%到672%比例還高。
陳智菡甚至說,國家住宅及中心董事長花敬群也認為「明顯圖利」,新竹市議員李國璋後,整整一年沒有人查。她說,「查圖利,全國查起來,大家說好嗎?」
林智堅今深夜表示,民眾黨發言人及該黨民意代表,對他在市長任內盡心推動新竹市立兒童醫院案,一再做出不實抹黑。他強調,該案容積率調整合法合規,並有其必要性,他已委託律師蒐集相關事證,將採取必要的法律行動。
林智堅指出,最高行政法院也已經做出111年度上字第372號判決,請有心人士停止造謠與抹黑。
根據111年度上字第372號判決指出,暨原審已詳為論斷之原處分調增容積率有其必要性,符合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其利益衡量亦無瑕疵等節,指摘原判決有不適用法規、適用法規不當及判決不備理由、違背經驗法則之違法云云,亦無可採。
就此,從最高行政法院111年度上字第372號判決 https://judgment.judicial.gov.tw/LAW_Mobile_FJUD/FJUD/data.aspx?ty=JD&id=TPAA%2c111%2c%e4%b8%8a%2c372%2c20240229%2c1&ot=in 觀之,新竹馬偕兒童醫院容積獎勵案(註一),確實在認事用法上,尚無可指摘。
但此乃行政法院之判決,其所及範圍,與犯圖利、貪污治罪條例之罪尚有間(例如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3款所定之罪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C0000007&flno=5,並不以「行為人有違背職務之行為」為其要件,倘係收受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而且其間有對價關係,即得收受賄賂罪論處之),爰究有無涉刑責,仍須依他人告發或剪報依法偵查、依法聲請覊押、依法起訴或不起訴或;高雄國賓飯店容積獎勵案 https://newtalk.tw/forum/post/45433 及柯P京華城容積獎勵案(註二),也同。

【註解】
註一:容積獎勵為必要之惡,其相關說明,請參閱【新聞疑義1652】毒上加毒?https://www.lawtw.com/archives/439116 等文。
註二:柯P京華城容積獎勵案之相關說明,請參閱柯文哲!這次士林地院更裁:押了 https://www.lawtw.com/archives/1199346、20%容積獎勵,京華城自創項目?https://www.lawtw.com/archives/1199408 等文。




作者簡介

楊春吉
108項自然法則發現者、Double House共享經濟工作坊召集人、Double House買賣租賃聯盟主席(暨創辦人)、個人理財專業顧問、古月吉力工作室負責人、房產公司C.E.0、榕樹學堂執行長兼講師、故鄉法律網/故鄉法律專欄(http://gs803501.pixnet.net /blog)版主、採購專業人員師資資料庫受推薦講師、社區大學講師、104講師中心講師、台灣教育網講師、台灣法律網專欄作者、法律演講(請洽0916082728楊講師)
演講二百場以上,著作80本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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