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要轉型到「以民為主」的新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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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施羽

總統府今天公布7位大被提名人,大法官兼院長被提名人為現任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院特聘教授、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基金會董事長張文貞;大法官兼副院長提名人是國會觀察文教基金會董事長姚立明,現任大法官共15人,其中民國105年11月1日就任的司法院長許宗力、司法院副院長蔡烱燉、大法官許志雄、張瓊文、黃瑞明、詹森林、黃昭元的任期將在今年10月31日屆滿,總統賴清德依據憲法增修條文規定,提名包含正、副院長在內的7位大法官人選,將咨請立法院同意後任命。筆者有話要說。

張文貞及姚立明都是民進黨員,是不可否認的事實,其他大法官人選就不必細查,大法官兼院長被提名人張文貞表示,當今法官與基層司員長期過勞,優秀人才流失,社會對法院的信任也難以提升,因此她未來重要任務是建構法院的社會信任,以及捍衛民主憲政的法治與人權。這算什麼政見?台灣司法最大的問題是司法不獨立,許宗力院長左右人事大權,造成劣幣趨逐良幣,讓零負評的前基隆法院法官陳志祥,連著三年考績丙等,逼得他拂袖而去,財經協會理事長陳志龍指出「司法獨立」,是「上位議題」。問題應該是,司法院長要「自廢掉司法院」,回復所有的、任何的法院,都是裁判,沒有不是裁判的「司法院」。陳志龍分析,台灣司法不獨立,根本就是清朝的「刑部大臣」,渠等思維,離開人民、民主,超級遙遠。現在司法院長,掌控大權,是古代的「刑部大臣」,或也多少干涉司法。

在台灣,法官辦案,竟然受判例拘束,這有別於德國,因此,行政法院組織法第16條之1規定,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於107年12月7日上開法律修正施行前依法選編之判例,若無裁判所依憑之事實可供參佐,只有「裁判要旨」,應停止適用;陳志龍指出,判例不是「通稱規則」,也不是演繹邏輯,是「類似性到類似性」,與三段論法求得「同一性認定」無關。從而,應釜底抽薪改革,端出牛肉才能讓人信服,否則,只會讓黎民百姓覺得走了一批民進黨員,來了另一批民進黨員。

台灣的官僚文化越來越嚴重,陳志龍直指最核心根本的原因就在於:官僚體系不是選好狼,也不是選壞狼,而是選能夠被豢養的狼,形成官官相護、相互包庇體系中的一分子。司法要轉型到「以民為主」的新思考!換言之,如轉型到「民主時代」(就是人民最大,國會議員也最大,官員是比國會小的),才能夠改革。

 




作者簡介

職業:退休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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