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股企業與公股代表董監事能否捐贈政治獻金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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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方承志

公股企業與公股代表董監事能否捐贈政治獻金看法

(1)公股股份超過50%企業,不能違反行政中立法在選舉時,違反法律上規定濫用行政資源捐贈政治獻金。

(2)公股董監事個人能否捐贈政治獻金,是在是否發生期約或迴避法的是否構成違法問題。

(3)未達50%公股企業可否捐贈政治獻金,是出任董事長是否公股代表,以及是否利益衝突迴避法的有利人事關係或期約構成要件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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