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任司法院長與法務部長要幹什麼司法改革看法

張貼於 方承志, 其他文章
友善列印、收藏

文 / 方承志

新任司法院長與法務部長要幹什麼看法

(1)在蔡英文剝奪許宗立不是大身份時,司法院長就算是台獨的謝長廷出任,也是無法主導釋憲案的。

(2)從司法法官積案改革來看,法官要改革的不是調查主體,而是證據的角色,所以對提出告訴證據調查不全駁回就算結案,而不是成為要總覽全案負責到底的拖延,與幫檢察官扛起案件的調查責任與政治壓力壓力。

(3)起訴狀一本主義對於檢察官異議的,是屬於刑事的未加予處理範圍與重大瑕疵問題,如何要求法官越權審理及調查證據呢?




作者簡介

https://www.facebook.com/profile.php?id=100013072488458&fref=ts



分享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