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 令
中華民國113年4月10日
經能字第11358001250號
修正「能源使用說明書執行情形查核作業要點」第二點,並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能源使用說明書執行情形查核作業要點」第二點
部長 王美花
能源使用說明書執行情形查核作業要點第二點修正規定
二、本要點之執行機關為本部能源署。
https://gazette.nat.gov.tw/EG_FileManager/eguploadpub/eg030065/ch04/type2/gov31/num8/Eg.pdf
資料來源:經濟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