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方承志
對花蓮救災措施看法
然道要受災戶還要送禮才能勘災申請補助嗎?
(1)水災只要30公分淹水照片就可以減稅,這次花蓮震災受災戶沒有補助也沒有減稅嗎?
(2)震災賑災就是利害關係,就算是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也要全民禁止饋贈及飲宴應酬,以及賄賂罪處以重罰。
(3)慈善機構參與緊急復災,老危屋光修繕有用嗎?難道如其所說只能處理政府不作的一般屋的問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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