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方承志
對候選人是否辭職或請假參選看法
哈哈大笑!公務員出來選舉規定一定要辭職,韓國瑜也因為公職人員辭職問題被民進黨支持發動罷免了,可是現在總統副總統候選人檯面上,就有侯友宜、賴清德與蕭美琴拒絕身為公務員拒絕辭職,還說是民意代表的比照辦理不用辭職,可是民意代表是在休會中是停止議會議事行為的參與選舉,與公務員執行職務不因請假停止仍然是責任制不同的,難道以公職人員不是公務員理由,照領薪水不辭職不請假也沒有主管機關修法同意就參選,其法律上效力與責任依據,原因是公務員身份是不得接受利益衝突迴避法的政治獻金的,可是這些人請假或帶職參選就能無視法律上責任規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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