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法促會新聞中心
泰國最高法院判了 終身剝奪「攀妮嘉」參政權
【法促會新聞中心】
最高法院20日宣判,終身剝奪一名女政治家參政權,前新未來黨創辦人之一「攀妮嘉」曾貼文公開藐視王室,被告上法庭,最終法庭判她作為民代,嚴重違反作為政務人員應有的基本操守,依法判決她終身不得參與任何政務選舉活動。攀妮嘉本人對此表示不服,而前進黨民代21日公開表態,認為憲法「太有問題」。
年僅35歲,前任女民代,新未來黨創辦人「攀妮嘉•哇匿」,於2019年3月24日選舉中當選民代,之後於2019年6月11日被政治活動人士投訴至國家肅貪委員會,發現她在參選前在自己的臉書網頁上貼文,具有明顯的藐視王室言論,而當選民代之後,這些言論仍然保留在自己的臉書網頁上沒有刪除。投訴者認為,該行為構成嚴重違反議員從業操守及基本道德標準。
國家肅貪委員會蒐證後予以起訴,歷史4年的審理,最終進入最高法院政務人員刑事法庭審理程序。最高法院20日宣判,認為國王及王室崇高地位不可侵犯,作為國會議員以及泰國公民,擁有擁護國家、宗教﹑王室及君主立憲制下民主政治體制的基本義務。攀妮嘉作為一名政務人員及人民的代表,必須謹慎遵守議員的操守,有直接責任捍衛國家最高機構暨王室之尊嚴。
法院還判定,攀妮嘉在臉書上貼文藐視王室是故意行為,包括故意藐視已故第九世王以及詩琳通公主殿下(當時的銜位),顯示出大不敬和不適合於民代身分的極不當行徑,確實構成違反民代基本職業操守罪行,即便在當選民代後,曾向國王宣誓履行民代職責,捍衛王室及國家基本政體,卻仍然放任藐視王室言論留在其臉書網頁上,任何人都能登錄閱讀這些信息,顯示其行為極其明目張膽和惡劣。
最高法院依照憲法以及肅貪子法規定,予以永久剝奪攀妮嘉參與一切政治選舉權利,以及不再有權出任任何政務職位。
攀妮嘉獲悉判決結果後貼文表示,她將繼續以其他形式參與政治運動,不會就此言罷,直到取得「勝利」。她還感謝各方對她的支持。(泰國世界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