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Im.B的行銷與私募股權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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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方承志

對Im.B的行銷與私募股權看法

(1)參與im.B私募股權餐會尚非不可。

(2)I'm.B是行銷公司治理,還是像國營事業未招標授權代理行銷產品,是屬於權利金或價金制定,而不是公開招標問題。

(3)圖利是超額利潤不法利益,但是不適用權利金或制定定價策略的行銷代理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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