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佛心得分享(7328)–云何為『眾生往生極樂應發菩提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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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林水鎮居士

眾所周知:『眾生』者,又名有情,即一切有情識的動物。集眾緣所生,名為眾生,又歷眾多生死,名為眾生,十法界中,除佛之外,九界有情,皆名眾生。
至於云何為『應發菩提心』?依《省庵法師遺書》開示:眾生往生極樂應發菩提心。所謂:
(一﹚菩提心者。即覺之異名。才覺則現前妄想執著。全是如來智慧。
(二﹚如來智慧。無體。以眾生妄想為體。眾生妄想無體。以如來智慧為體。如水成波。全波是水。從本以來。畢竟當住無餘涅槃故。
(三﹚覺與不覺之分。斷不可以自瞞自昧者也。于此瞿然而思。既然以解。則菩提心之發。自有沛然莫禦者。
(四﹚此心既發。一切智自然智無礙智。又何用他求哉。師生當像季之餘。因瞻舍利。頓發大心。其生平行在梵網。志在西方。
(五﹚發而為言。披肝露膽。一片血誠。救焚拯溺。不足為喻。真末法之精進幢也。
(六﹚昔善財童子訪參知識。首于文殊所得根本智。繼見德雲復聞念佛法門。其卒也。普賢以十大願王導歸極樂。
(七﹚觀師之志事。抑何與華嚴大士。不謀而合轍歟。或言菩提心者遍一切處。何有智者。願東願西。答。大心凡夫。初入法界。未證無生忍。一經胎獄。便昧夙因。何如託質蓮臺。永離分段。聞法得果。
(八﹚分身普應。上事諸佛。下度眾生。直至泥洹。更無退轉。其為利害。較若天淵矣。

由此觀之,如是『八者』,即所謂眾生往生極樂應發菩提心,此為吾等學佛修道者不可不知。何以故?
蓋『』者,是阿彌陀佛的國土名,因其國只有快樂而無痛苦,故名。又稱西方淨土,就念佛之言,雖通於諸佛,然諸大乘中念佛之言,獨限於西方之阿彌陀佛。其故以建念佛而使一切眾生往生佛國之誓願者,法界諸佛中獨阿彌陀一佛也。
又『往生』者,去娑婆世界往彌陀如來之極樂淨土,謂之往,化生於彼土蓮華中,謂之生。往生之言雖通於諸受生,而諸教所勸之行,偏在極樂,故常以為對於極樂之別名,是淨土門之至要骨目也。
又『發菩提心』者,謂菩提者無上正真道也,發求無上正真道之心,曰發菩提心。如同《觀無量壽經》曰:「三者發菩提心,深信因果。」

總而言之,眾生有多義:
(一)眾人共生之義。如同《法華文句》曰:「中阿含十二云:劫初光音天,下生世間,無男女尊卑眾共生世,故言眾生。此據最初也。」
(二)眾多之法,假和合而生,故名眾生。如同《法鼓經》曰:「萬法和合施設,名為眾生。」《注維摩經》曰:「生曰:眾生者眾事會而生,以名宰一之主也。」《大乘義章》曰:「依於五陰和合而生,故名眾生。」《大經慧苑疏》曰:「眾法成生,亦名眾生。」《法華文句》曰:「若攬眾陰而有,假名眾生。此據一期受報也。」
(三)經眾多之生死,故名眾生。不曰眾死者,以有生者必有死,有死者必有生故也。如同《般若燈論》曰:「有情者數數生,故名眾生。」《大乘義章》曰:「多生相續,名曰眾生。」《法華文句》曰:「若言處處受生,故名眾生者。此據業力五道流轉也。」《俱舍光記》曰:「受眾多生死,故名眾生。夫生必死,言生可以攝死,故言眾生。死不必生,如入涅槃,故不言眾死。」願與諸仁者共勉之!




作者簡介

林水鎮居士
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碩士;乙等關稅特考法務類及格;
得受[三皈五戒]於上淨下空法師,又受[在家菩薩戒]於台北[法鼓山]上聖下嚴法師;法號[果前].專修[念佛法門]求上品上生[西方極樂世界],俟證得[八地菩薩]果位後,再倒駕慈航到[娑婆世界]普渡眾生,滿菩提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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