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法則與台海危機 No.38~從「守護台灣」「中華民國昌盛」「綠能經濟」到「再生能源不穩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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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楊春吉

本篇新聞報導內容:https://udn.com/news/story/11726/7144991

壹、自然法則與 No.21~「馬英九訪陸」「蔡英文與麥卡鍚」及「似太極自然法則 (動禦自然法則+千層霧自然法則)」(請參閱同名文 https://www.lawtw.com/archives/1126896
按在「自然法則與台海危機No.20~如何掌控台海戰爭之諸因、諸緣及合和之道」https://www.lawtw.com/archives/1126665 一文也提及:「……

參、自然法則與台海危機 No.19~定數、未定數及似太極自然法則 (空禦自然法則+百里度自然法則) (請參閱同名文 https://www.lawtw.com/archives/1126410
在「寫在32項自然法則之後~似太極自然法則(空禦自然法則+百里度自然法則)之初悟」https://www.lawtw.com/archives/1126255 一文中提及:「按萬事萬物,均因「因緣合和自然法則」之運作,而使諸因諸緣合和而成;但「未因緣和合」者,雖「未能見其果」,但不能謂「其等均未啟因」,其等「僅因諸因或諸緣欠缺其一」或「雖已具諸因及諸緣,但因未符合和之道」,而未「合和而見其果」而已。
而這些「諸因或諸緣欠缺其一」或「未符合和之道」而「啟因非果」者,乃似太極自然法則(空禦自然原則+百里度自然法則)運作之結果。
而所謂空禦自然法則,乃掌控「諸因、諸緣及各種合和之道」之自然法則,至於百里度自然法則,則隱瞞、遮蔽「諸因、諸緣及合和之道」之自然法則;兩者間,空禦自然法則似為陽,百里度自然法則似為陰,陽中有陰,陰中有陽,相對而生,很像太極,但非太極,故謂似太極自然法則(空禦自然法則+百里度自然法則)。」。
又在「知因果了因果」及「知因果塑因果」中,所謂「知因果了因果」,乃善用「因果自然法則」「因緣合和自然法則」及「因緣在動自然法則」,在「不好的結果(例如發生台海戰爭)」之諸因諸緣中,斷其一因或了其一緣,使不好的結果,不要發生;但此雖得「了因果」,但因「諸因諸因」均因「因緣在動自然法則」之牽引下,一直隨時在變動,故斷此A因所可能導致的台海戰爭,也可能因之後新生的B緣,而使得台海戰爭因而合和而成,爰以此處理台海危機,僅係在「推遲」台海戰爭之發生,而且須隨時查察諸因諸緣之變動情形及變動後真正之事物本質,擬具及施為「有效」之「斷一因了一緣」作為,始得「再次推遲或一直推遲」台海戰爭之發生(即避免某些定數,一直往未定數走)。
但台海戰爭之諸因諸緣及合和之道,雖因善用「空禦自然法則」,得掌控「少數之因、緣」及「合和之道之部分」,但「大部分的因、緣」及「合和之道的大部分」則為「百里度自然法則」所隱瞞及遮蔽,加上,台海戰爭之諸因諸緣,因「因緣在動自然法則」之牽引,而一直隨時在變動,故在「台海長遠和平安全」之知因果塑因果上,除「善用空禦自然法則,掌控更多的因、緣及合和之道」「善用前揭知因果了因果,推遲台海戰爭之發生」及「善用弦道自然法則之台灣此點之強化與緊密的弦,對中共(大陸)產生一定的弦力」外,「綜合善用及適當」各自然法則,始得妥善解決台海危機。

肆、自然法則與台海危機 No.20~如何善用「空禦自然法則」掌控「更多諸因、諸緣及合和之道
在人類的5000多年歷史中,乃透過「唯心對話」及「唯物研究」,歷經眾人不斷的付出及努力,而掌控了約5%萬事萬物之「諸因、諸緣及合和之道」。
而所謂「唯物研究」,乃指透過「因果自然法則」「利導自然法則」「空禦自然法則」「複爻自然法則」及其他自然法則,進行研究、探索、推論及反覆實踐,進而掌控萬事萬物之「諸因、諸緣及合和之道」。
至於「唯心對話」,乃善用「累世因果心法或其他方式」及「空禦自然法則」等,與宇宙、地球自然環境、人體及靈等,進行對話;從中,發現萬事萬物之「諸因、諸緣及合和之道」,並進而「日常印證」及「反覆實踐、回饋與修正」,得到較完善者並掌控之。
台海戰爭「諸因、諸緣及合和之道」的掌控,也須透過「唯心對話」及「唯物研究」等二模式併行為之,缺一不可。」。
其中,所謂「須随時查察諸因諸緣之變動情形及變動後真正之事物本質」,乃指善用似太極自然法則(動禦自然法則+千層霧自然法則)中的動禦自然法則,並以「唯物研究」及「唯心對話」,去掌控「變動之因、變動之緣及變動之道」,並降低「千層霧自然法則」(隱瞞及遮蔽「變動之因、變動之緣及變動之道」之自然法則)之影響。
而在「台海危機之處理」上,近來馬英九訪陸 https://www.storm.mg/article/4770259,如係代表國民黨之立場(縱非如此,很多台灣人民也可能會認為是如此),則就是國民黨在「台海危機」上,下了一個「變動之因」,而這個變動之因,究係有助於或有害於國民黨所推出之2023年候選人?有助或有害之量或程度,究是多少?均須透過「唯物研究」、「唯心對話」及「動禦自然法則」去處理,蓋「2023年台灣總統由誰擔任,實與台海危機息息相關」之故也。
又「蔡英文與麥卡鍚是否會面」「會面又會談什麼」以及「中共(大陸)對此反應」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30401003612-260407,也均是「民進黨」「美國」及「中共(大陸)」對「台海危機」事項,各下了「變動之因」,也須透過「唯物研究」「唯心對話」及「動禦自然法則」去處理。
另外,也須特別注意折變自然法則之介入。

貳、蔡麥會之效應及朝代之更替 (請參閱同名文 https://www.lawtw.com/archives/1127081
又有關蔡英文與蔡英文會面,所引起之效應(即變更之道),目前看來 https://tw.news.yahoo.com/%E9%99%B8%E5%95%9F%E5%8B%95%E5%8F%B0%E6%B5%B7%E8%81%AF%E5%90%88%E5%B7%A1%E8%88%AA%E8%A1%8C%E5%8B%95-%E5%89%8D%E6%B5%B7%E8%BB%8D%E8%89%A6%E9%95%B7-%E7%9C%8B%E7%88%86%E5%87%BA%E9%A9%9A%E4%BA%BA%E5%85%A7%E5%B9%95-090517590.htmlhttps://udn.com/news/story/10930/7079208https://www.setn.com/m/news.aspx?newsid=1276277,尚在得預估之範圍,尚未有折變自然法則之介入,但仍須注意在大陸(中共)以武力更加進逼、威脅下,台灣應如何理性、客觀,並善用「唯物研究」「唯心對話」及「動禦自然法則」處理本次「馬英九訪陸與蔡麥會」變動之因。
至於朝代之更替,雖仍受「生成自然法則」及「壞空自然法則」之牽引下,仍脱離不了「生、成、壞、空」,但中華民國在創立(即合和)之初,本因「諸因諸緣薄弱(即混沌不足)」「諸因諸緣的歷次劇烈變動」及「壞空自然法則等自然法則之牽引下」,未因生成自然法則之牽引下,而有昌盛繁榮之期,而直接退守台澎金馬;更甚者,此時,更面臨中共(大陸)武力犯台之威脅。
就此,除前揭等文所揭「知因果了因果」及「知因果塑因果」外,善用混太極自然法則(生成自然法則+昌禦自然法則之掌控「昌盛之因、昌盛之緣及昌盛之道」+衰禦自然法則之掌控「衰敗之因、衰敗之緣及衰敗之道」+降低萬里深自然法[隱瞞、遮蔽「昌盛與衰敗之因、昌盛與衰敗之線及昌盛與衰敗之道」之自然法則]之影響),應是妥善解決台海危機之另一思路。

參、人民投下2024年總統選票之「決擇衡量點」(請參閱同名文 https://www.lawtw.com/archives/1127400
(前略) 可見,不論前揭文所提,或是「自然法則與台海危機」這系列的文章(目前為No.1~No.22),均指向「台灣之民主、自由及人權」「台灣2300萬人的生命」及「台灣獨特之制度、文化與歷史傳承」等三點面向,係妥善解決台海危機所欲達成之目標,而這三個目標,也是台灣大多數人民所繫,而非僅著重於台灣2300萬的生命,而完全不顧「台灣的民主、自由、人權」及「台灣獨特的制度、文化與歷史傳承」,或僅在乎「台灣的民主與自由」,而謂「無自由,吾寧死」。
而2024年此次總統選舉,攸關台海危機得否妥善處理,也與前揭「台灣2300萬人民的生命」等三面向息息相關,即您的選票,將決定「未來台灣的前途」及「前揭三面向得否確保」?爰我們均要客觀、理性地傾聽各總統所提出之兩岸主張及政策,評價何者得同時確保「台灣的民主、自由與人權」「台灣2300萬人的生命」及「台灣獨特的制度、文化與歷史傳承」,始投下這與自己生命、自由等息息相關的一票。

肆、中華民國昌盛之道及其基礎 (請參閱同名文 https://www.lawtw.com/archives/1128633
按與台海危機有關之諸因、諸緣、變動之因及變動之緣,確實很多,而且在百里度自然法則及千層霧自然法則之隱瞞及遮蔽下,很多諸因或諸緣或變動之因或變動之緣,縱使已善用空禦自然法則及動禦自然法則,也「難全部掌控,因而全面知因果塑因果」;但如只是掌控其一因或一緣或一變動之因或一變動之緣,就不是那麼難,進而「斷其該因或了其該緣」,避免不好的結果發生(即知因果了因果),就是一件較容易的事。
另外,在妥善解決台海危機上,除「知因果了因果,使台灣(中華民國)繼續存在」及「儘可能掌握更多因及更多緣,儘量知因果塑因果」外,如何使中華民國昌盛,台灣成為「強大」且「軍事達到一定程度」的實體,得與中共(大陸)平等的對話,也是另一思路。
在這思路上,恐須先費一短不少的時間(約15~20左右),打下一些基礎,始有可能;而這些昌盛之道及其基礎,或得循「數位國家」及「經濟」等諸面向去思考。
又有時也須想一想臨近的日本,也是一個礦產不豐富的島國,為何得二次昌盛(一次是軍事,一次為經濟)呢?

伍、台灣守護神就是中華民國要昌盛 (請參閱同名文 https://www.lawtw.com/archives/1129232
按妥善解決台海危機之道,乃綜合善用與適當結合「弦道自然法則」「守一自然法則」「洦汘自然法則」「利導自然法則」「球太極自然法則」「似太極自然法則」「混太極自然法則」等各自然法則。
其中,位於創造、秩序、毁滅、及混太極等六大自然法則體系的「守護自然法則」,自也是綜合善用與適當結合之對象。
又守護自然法則此一體系,下有「守護自然法則(達到一定的防衛能力+適當的量與質得以進入+非適當的量與質得以排除;例如人體的皮膚、樹木的樹葉等)」「防禦自然法則(僅在於防止外力之入侵)」及「類駁平自然法則(此自然法則,乃秩序自然法則體系中駁平自然法則 (其主要內涵為不相交及隔離) 延伸而來,其主要內涵為不干涉)」等自然法則。
而其應用於台海危機處理上,乃綜合善用與適當結合各種柔性或非柔性守護方式或手段,及各自然法則,達到守護台灣,並同時確保「台灣的民主、自由與人權」「台灣2300萬人的生命」及「台灣獨特之制度、文化與歷史傳承」等三項目標。
而在前揭「知因果了因果」「知因果塑因果」「中華民國昌盛之路」等處理台海危機之思路上,在短期內,台灣及人民要持續以「知因果了因果」,使從未昌盛的「中華民國」繼續存在;中期及長期則須「知因果塑因果」及「使中華民國真正昌盛」;蓋「使中華民國在經濟上非常強大且軍事上達到一定的程度」,始得與中共(大陸)平等的對話,並達到相互尊重及儘量不干涉之可能,進而守護台灣,同時確保前揭三個目標。
至於如何昌盛?除數位國家及綠能經濟等兩個面向外,台灣科技島此面向 https://tw.news.yahoo.com/%E9%83%AD%E8%91%A3%E8%A8%AA%E7%BE%8E-%E6%89%93%E9%80%A0%E5%8F%B0%E7%81%A3%E7%A7%91%E6%8A%80%E5%B3%B6-%E9%9D%9E%E5%BD%88%E8%97%A5%E5%B3%B6-161114972.html,也得思考。
但須注意「台灣科技島」「數位國家」及「綠能經濟」等面向,乃為使中華民國在經濟上非常强大,得思考之面向,而「彈藥庫的設置」及「與各國合作軍備生產」(註一)等,則為善用弦道自然法則中,須著重之「台灣此點之强化」與「維繫台灣此點與其他各點間,長遠緊密的弦」等二面向;兩者,均同時重要,得併行思考及進行,並不相駁斥。

陸、候友宜的杯水理論與郭台銘的鋼索論
至於侯友宜的杯水理論,主要在强調「台灣與中華民國是唇亡齒寒」(註二),而郭台銘的「鋼索論」,認為目前台灣夾在中美衝突之間,應該保持在「鋼索中央」位置較平穩。對於郭的說法,侯友宜昨回應,讓中華民國充滿自信,讓台灣這塊土地能夠走出康莊大道,只要能夠讓國際看得到中華民國,都是值得肯定的事 https://udn.com/news/story/123307/7132543?from=udn-catelistnews_ch2
就此,有關妥善解決台海危機之道,筆者一直認為「乃綜合善用與適當結合各自然法則」,以同時確保「台灣的民主、自由與人權」「台灣2300萬人的生命」及「台灣獨特的制度、文化與歷史傳承」為其目標;並提出「短期以知因果了因果,使中華民國持續存在」(註三),中期及長期則以「知因果塑因果」及「使中華民國昌盛」為其策略。
又欲使中華民國昌盛,筆者係建議「以數位國家+綠能經濟為主要思路,搭配以Al人工智慧產業為基礎之台灣科技島等其他思路」昌盛之(註四)。

柒、台灣五缺與數位國家、綠能經濟、循環經濟 (請參閱同名文 https://www.lawtw.com/archives/1130612
按台灣五缺(註五),是「中華民國要昌盛、台灣要繁榮」,首先須面對的問題;在「缺人才」及「缺工」部分,筆者係提出「數位國家」此策略,除「提高資訊普及率、完善資訊之基礎建設等」外,培育「數位+專業+多語」三合一人才,為其主要目標之一,而非僅著重於「Al人工智慧等專業人才之培育」或「發展英語等雙語教育」。
又缺電部分,則提出「綠能經濟」此策略,以「台灣、地球環境永續、不缺工業、民生等用電」為主要目標;至於是否使用核能或火力發電,請參閱
郭台銘重啟「核四」,侯友宜同意嗎~重啟核四之路或加快綠能之發展 https://www.lawtw.com/archives/1130502 一文。
另缺地及缺水部分,則以「循環經濟」為策略,利用水資源循環再利用技術及土地活化措施(含閒置工業用地強制釋出、填海新生地及其他措施),達到「不缺地、不缺水」並兼顧「環境永續」之目標。至於以業用地,應少用。

捌、立院審《發展條例》修正草案,新建物須裝太陽電板 (請參閱自然法則與台海危機 No .34一文 https://www.lawtw.com/archives/1130811
根據2023年5月2日之報載 https://news.pts.org.tw/article/634835,立法院正在審議《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修正草案,其中第12條參考德國柏林市議會,制定要求新建、改建的建築物,必須裝設一定比例的太陽能光電板。環保團體呼籲應該儘速通過這一條,讓都市的發電打破南電北送的不公平。
太陽能光電板就設置在多棟大樓頂樓,位於台北市鬧區的信義新城,共有10棟、144戶,3年前社區決議在頂樓加裝了457片、147kw太陽能光電板,不只省去了修繕屋頂漏水的工程費用,每年還可以帶來可觀的電費收入。
台北市信義新城管委會總幹事林振宇表示,「每年發出14到15萬度的電,並為社區帶來90到100萬的穩定收入,迄今絕對沒有外界流傳的北部日照比較短,不適合發展光電的疑慮。」
環保團體特地選在信義新城頂樓舉行記者會,可見有屋頂型太陽能光電板,頂樓仍有遮蔭、溫度涼爽,環團表示,目前立法院正在審議《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修正草案,呼籲盡快通過,讓一定規模以上的新、增、改建建物,都要裝設。
地球公民基金會議題部主任蔡卉荀說道,「讓所有的光電,都變成未來每一棟建築物的標準配備,讓我們都市的電都市發,減少南電北送的不公平。」
環團並強調包括加拿大、法國、德國、日本等溫帶國家,將已經或將立法要求。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研究員劉如意指出,「日本東京他們也將要修法在2025年,20平方公尺到2000平方公尺之間的建物,相關的也要適用建築物上面,要加裝。」
環團指出,新增改建建築物設置太陽能光電板,成本會低於既存建物,希望立法通過,讓都市的都市發電,尤其六都用電占全國約7成,更有責任推動。
就此,本文認為,不論是從「及其等內涵之積極實現」(註六)或「中華民國昌盛,台灣要繁榮」的角度去思考,原則上均應支持本次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第12條之修正草案;但此種對與自由之限制,依憲法第23條、第7條等相關規定,仍須符合法律保留原則比例原則原則等憲法上法律原則之要求(即須透過立法上之檢視);爰第12條修正草案條款中,「新建建物所須增設太陽能版之項目、數量及經費,是否過苛」及「違反本條法定義務,所處罰鍰是否過重」,以至於違反比例原則,仍須思考之。
即我們在思考「妥善解決台海危機之道」「中華民國昌盛、台灣繁榮之途」及「積極實現環境權、後世代權及其等內涵之積極實現」時,仍須注重「無知之幕」及「是否得通過立法上與適法上的檢視」(註七)。

玖、最古老水圳「八堡圳」要蓋光電板 (請參閱同名文 https://www.lawtw.com/archives/1130973
按太陽能等綠能雖得振興台灣經濟(註八),但同樣的,也會產生一些須處理之問題(例如太陽能板回收等,註九),更甚者,也會與環境保護、人民健康等有所衝突
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4290871,其間又如何平衡?是否有環境影響評估機制介入之餘地?環境影響評估法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O0090001 是否因應修正呢?值得思考。

拾、環委建議芳苑陸域風電案二階環評 (請參閱同名文 https://www.lawtw.com/archives/1131102
而在綠能中,離岸風電及陸域風電雖也是發展重點,但離岸風電及陸域風電也有須面對之問題,其設置如離人類聚落與該聚落生活領域太近,也會影響人民之安寧、健康,並對環境、自然資源及其他生物之生存等造成影響(註十),此時,也如同太陽能板之設置一般,也須透過環境影響評估機制之介入,取得其間之平衡,爰本新聞報導 https://news.ltn.com.tw/news/Changhua/breakingnews/4291318 中,部分環委憂衝擊大杓鷸度冬棲地,建議芳苑陸域風電案二階環評,值得思考。

壹拾壹、克服再生能源之不穩定性
從前揭等章節可知,不論是陸域風電或離岸風電或太陽能,除均面臨與人的健康、安寧、環境保護等相互衝突,而須依環境影響評估機制及其他方式(例如光電板設置與農地搶地時,以法令限制良田不得設置,以確保國家糧食安全等)平衡之」及「再生能源生產設備與設施,本身存在須解決之問題」外,再生能源普通存在著間歇性發電及不穩定性、不易儲存性等問題,如解決此不穩定性及不易儲存性,則就「再生能源之發展」及「減碳顧環保與國際貿易」而言,自是非常大的助益。

就此,建置電源交易平台(例如山東電力市場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30506003389-260409 等)、能源輔助服務(例如 https://www.cw.com.tw/article/5100746 等)、發展新儲存技術 (例如:https://greennet.taipower.com.tw/Page_Knowledge/4 等) 及多元儲存方案 (請參閱 https://udn.com/news/story/11726/7144991)等,或得併行思考。

[註解]
註一:請參閱自然法則與台海危機 No.15 https://www.lawtw.com/archives/1123466 及 No.24 https://www.lawtw.com/archives/1127989 等文。
註二:請參閱自然法則與台海危機 No.31 https://www.lawtw.com/archives/1130164 一文。
註三:筆者很早就在說明有關知因果如何了因果,請參閱從「」、「」看「俄烏戰爭」https://www.lawtw.com/archives/478317、自然法則與台海危機 No.6 https://www.lawtw.com/archives/1119618 等文。
註四:請參閱自然法則與台海危機 No.29 https://www.lawtw.com/archives/1129925、No.30 https://www.lawtw.com/archives/1130083、從「守護台灣」「中華民國昌盛」到「綠能經濟」https://www.lawtw.com/archives/1129679 等文。
註五:就台灣五缺,行政院提出之解決方案如下連結 https://www.ey.gov.tw/Page/5A8A0CB5B41DA11E/31d71971-d0d9-4a76-9862-af1922dea3ac
註六:環境權、後世代權及其等内涵,請參閱「世界地球日」前,政院擬通過「氣候變遷因應法草案」?https://www.lawtw.com/archives/1080564 等文。
註七:無知之幕,及立法上與適法上之檢視,請參閱「為不幸死於台灣疫情下,上千至萬的人命,永遠默哀!」https://www.lawtw.com/archives/1103530 等文。
註八:請參閱 https://buzzorange.com/techorange/2023/04/26/qcells-largest-solar-investment/
註九:請參閱下列新聞報導 https://www.gvm.com.tw/article/101112https://www.moneydj.com/kmdj/news/newsviewer.aspx?a=d35ec35b-512c-4306-bb46-888cc9079a32 等。
註十:請參閱下列連結 https://www.ly.gov.tw/Pages/Detail.aspx?nodeid=6590&pid=171457https://www.storm.mg/article/881046https://www.twreporter.org/a/opinion-confronting-the-conflicts-of-greens




作者簡介

楊春吉
108項自然法則發現者、Double House共享經濟工作坊召集人、Double House買賣租賃聯盟主席(暨創辦人)、個人理財專業顧問、古月吉力工作室負責人、房產公司C.E.0、榕樹學堂執行長兼講師、故鄉法律網/故鄉法律專欄(http://gs803501.pixnet.net /blog)版主、採購專業人員師資資料庫受推薦講師、社區大學講師、104講師中心講師、台灣教育網講師、台灣法律網專欄作者、法律演講(請洽0916082728楊講師)
演講二百場以上,著作80本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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