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法則與台海危機 No.11~台日美「三點三線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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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楊春吉

本篇新聞報導內容:https://video.ltn.com.tw/article/2yJDSdYnKb8/PLI7xntdRxhw0-A2jbjU7ivAaOVNaUSF0j

壹、從「國民黨副主席夏立言訪中」「台灣基進轟:國民黨親中黏共」到「利導自然法則於處理之重要性」(請參閱同名文 https://www.lawtw.com/archives/1121569
按在「自然法則與台海危機 No.9~台灣利益優先及開門迎交流(大陸的弦道)」https://www.lawtw.com/archives/1121273 一文提及:「

壹、自然法則與台海危機 No.1(請參閱同名文 https://www.lawtw.com/archives/1115588
從宇宙、地球自然環境及人體上,經與其等對話後,所發現之自然法則(全部約估108項自然法則),目前雖只發現35項自然法則(分别於創造、秩序、毀滅、守護、及球太極自法則等六大體系內),但秩序自然法則體系中的利導自然法則(利益導向、利益衡量)、弦道自然法則(一點連一點成弦,再與其他的萬事萬物適合,產生各種弦力)、連動自然法則、因果自然法則(知其因果)、守一自然法則(統一、平等、調節、平衡)、洦汘自然法則(適當的量與質+滋養,與反適當滋養)等,及球太極自然法則體系中的似太極自然法則(囚游自然法則+至善自然法則)、球太極自然法則(三動態+三和+三用+三補+三佈)與混太極自然法則(玄成自然法則即個體內之因緣合和+綜合自然法則+混合自然法+個體內之球太極自然法則)等等,除「得用於人類社會規範之建構上」外,核戰、環境破壞等全世界問題,及俄烏戰爭、台海危機等區域性危機,均得透過「綜合善用」這些自然法則解決之,而非只著墨一點(例如純討論或著重於以積極態度,準備戰時之軍備、人力及物資等[含廣義的全民皆兵])或一線(美國或台灣均只是一個點,其合作,也只是點與點連成一弦)。

貳、自然法則與台海危機 No.2~因緣在動自然法則及台海危機 (請參閱同名文 https://www.lawtw.com/archives/1118496
又在寫在32項自然法則之後~再談因緣合和自然法則及因緣在動自然法則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847695252243804&id=100010100411174&mibextid=Nif5oz 一文提及:「宇宙內存在之自然法則,初估約有108項自然法則;而在目前所悟得的33項自然法則中,可粗分為創造、秩序、毀滅、守護、混合及球太極等六大體系;其中,位於創造自然法則下之因緣合和及因緣在動自然法則,至為重要。
蓋萬事萬物因「因緣合和自然法則,使諸因諸緣合和相聚」而始生;因「因緣在動自然法則,使諸因諸緣再次變動,而使原來的果,成為下一果之因,並與因緣合和自然法則一併作用,而演變成另一果或啟因非果(故佛教有曰性空者,即沒有一定的定性,均在改變)」。
即如以因果自然法則,知其因果,並善用所有自然法則,斬斷或改變其中一因或一緣,所預期或害怕的惡果或不好的果,就不會發生,並可能朝向較佳之結果。
因「囚游自然法則」,囚困於「全世界核戰或環境破壞,萬物俱滅」的全人類,是如此;身為不得不入「台海危機」此棋局的台灣,也是;至於随時困於小局的個人,更是如此。」。
即大陸武力犯台並非「必然一定」發生,蓋因緣均在動,如我們斬斷其中之一因或一緣,就不會發生。而其中之一因或一緣,就是「大陸何時有足夠能力得犯台」或「大陸武力犯台,位於中南海的高層,是否因損失嚴重,而造成某人政權之不穩定,甚至失去政權(即之前筆者所提利益衡量四因素之一)」,爰一直主張「台灣應以積極的態度,準備戰時之軍備、人力與物資等(含廣義的全民皆兵等)」,期斷此因或了該緣,台灣危機得以解除。
當然,台灣危機仍須「綜合善用」各自然法則,始得解決,善用因緣合和自然法則及因緣在動自然法則,只是其中之一。

參、自然法則與台海危機 No.3~弦道自然法則、利導自然法則與台海危機 (請參閱同名文 https://www.lawtw.com/archives/1118576
在寫在32項自然法則之後~弦道自然法則於台海危機之應用 https://www.lawtw.com/archives/1108749 一文中提及:「宇宙內存在之自然法則,初估約有108項自然法則;而在目前所悟得的33項自然法則中,可粗分為創造、秩序、毀滅、守護、混合及球太極等六大體系;其中,位於秩序自然法則下之弦道自然法則,其主要內涵為「點與點成一弦或一線或一索,並與其他萬事萬物適當結合」,而產生「弦在樂上,生音;弦在弓上,生脅;弦在月上,生蝕;弦在圓上,無限」之弦力。
惟產生各種弦力,並非那麼容易,尚須在「點的強化」「點與點之連結是否適當,太緊太鬆均不行」以及「弦得否與其他萬事萬物適當結合」等三方面,多下功夫。
爰弦道自然法則,雖得與守一、多元、因果、洦汘、連動、利導、折變、燃空、同為及駁平等其他秩序自然法則,做為天秤之支點,使兩端或多端爭議,獲得解決,達到其間之和諧,而且也得用於「人類社會規範之建構」及「與至善自然法則等自然法則,搭配在一起,突破「各種因囚游自然法則所形成之困局(例如「全世界核戰或環境破壞,萬物俱滅的大局」「台海危機、俄烏戰爭、南北韓僵局等之中局」及「随時困住個人的小局」)」。
但除「善用至善自然法則(其內之共同善)、利導自然法則(例如之前所言利益導向之衡量四因素)、連動自然法則等自然法則」外,又如何使台灣人的心,透過弦道自然法則凝聚成強而有力的一弦或一索或一絲(在點之強化上,台灣也須以積極的態度,準備戰時的軍備、人力與物資等[含廣義的全民皆兵]),再與其他萬事萬物「適當」結合(例如與一樣重視民主、自由及人權的國家或地區合作等等),突破此台海危機之困局?則須台灣政府及所有人民共同努力。」。
而本新聞報導 https://udn.com/news/amp/story/7331/6933450 內所言,法學者呼籲歐洲:「備妥台海危機爆發時,做出協調一致的反應」,如從歐洲本身及弦道自然法則來看,如得歐洲各國結合發出一致的「弦力」,自是甚佳的狀態;相對之下,台灣內所有的人心,如得凝聚成一體,自也得面對大陸,發出「强度更強」的弦力,並使世界各具民主、自由及人權的國家、準國家、主體或地區,更願意與台灣合作,並協助台灣。
另外,如把台灣當作一個點,除「前揭文所言點之強化」外,台灣也須與其他的點(例如美國、歐盟或歐盟各國、澳洲等具民主、自由及人權的國家、準國家、主體或地區),各自連成緊密的;如果再把各自連成的小弦,適當結合成一條更大弦,再與其他萬事萬物「適當結合」,那產生的弦力,自是更強,面對大陸武力犯台的威脅,台灣也有較能處理;縱使基於及其等「以非武力方式,解決兩端或多端之爭議」之內涵,而須與大陸進行對話,較多的談判籌碼。

肆、自然法則與台海危機 No.4~似太極自然法則與台海危機 (請參閱同名文 https://www.lawtw.com/archives/1119204
一、寫在32項自然法則之後~似太極自然法則 (囚游自然法則+至善自然法則) (請參閱同名文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845843372428992&id=100010100411174&mibextid=Nif5oz
32項自然法則,雖均有主要內涵,但其等均單方向或單面的,而在三維空間或三維空間以上或其他空間,則存在著包括兩方向或双面以上之自然法則,例如似太極自然法則、混太極自然法則等等。
而似太極自然法則,乃包含如下二種伴隨而生且一體兩面之自然法則。
(一)囚游自然法則
其主要內涵為「囚困之下,尚有一絲生機」,故有點類似易經中的陰中有陽。
而目前地球及其上之全部人類、其他動物、植物等等,均因囚游自然法則,處於「全世界核戰或環境破壞,萬物均滅」之大困局之中;而俄烏戰爭或台海危機或南北韓僵局等等,均是大困局中的中困局;至於身為台灣人的每個人,今世也隨時困在自已的小局裡。
故我們今世身處的世界,目前實際狀況,乃因囚游自然法則,而成為「局中有局」之境,加上,少數有權者,因利導自然法則之影響,而使此困境,更加嚴竣。
此時,也只有透過如下的至善自然法則(含其内之共同善),及善用32項自然法則中的守一自然法則、弦道自然法則、生之欲自然法則、利導自然法則、連動自然法則等等(含其等主要內涵),或有一絲生機。
(二)至善自然法則
乃指每一具有生命的人或物,均有使自已更好或更幸福的欲望及權利;而為使自已更好或更幸福,本身就存在於人累積靈魂及肉體(載具)之至善自然法則(含其內,環保~、和平~和平權、發展~發展權、正義~群體正義及文化~群體文化等共同善),就會引導每一具有生命的人或物,做一些適當的行為,藉以突破因囚游自然法則所形成之困局。
而且至善自然法則(類似易經中的陽),乃係與囚游自然法則伴隨而生,不可分割,而且兩者間也常有相互滲透之情形,故形成了「陰中有陽、陽中有陰」之現象。
但又也非易經中的太極,故曰「似太極自然法則」。
二、至善自然法則、共同大善及共同小善
即台灣,或因似太極自然法則中的「囚游自然法則」,而困於「大陸武力犯台的威脅」之中,但其間台灣及居住於台灣的我們,尚有一線生機。
而這一線生機,就是「綜合善用」弦道自然法則、利導自然法則、因果和合自然法則、因緣在動自然法則、連動自然法則、似太極自然法則及球太極自然法則等各自然法則。
而「似太極自然法則中,至善自然法則所稱共同善」,除前揭「和平權、發展權、環境權、群體生命(台灣所有人的及生命權)、群體文化(台灣獨特的法律、歷史傳承等)」外,「台灣的民主、自由及人權」也屬之(以上謂為共同大善),至於「台灣多數人的美食記憶」等,則為「至善自然法則所稱共同善中的共同小善」。
這些共同大善及共同小善,與台灣所有人「共同利益」息息相關,爰得善用這些共同大善與共同小善,與利導自然法則中的「利益導向、利益衡量」相結合,使台灣人心的更凝聚,達到弦道自然法則中「台灣此點之强化」,搭配「台灣其他點之強化」,並與「具民主、自由及人權的國家、準國家、主權或地區」連成「緊密的弦」,再與其他萬事萬物「適當結合」,對大陸產生一定的弦力。

伍、自然法則與台海危機 No.5球太極自然法則與台海危機 (請參閱同名文 https://www.lawtw.com/archives/1119290
一、寫在32項自然法則之後~球太極自然法則之三佈 (請參閱同名文 https://www.lawtw.com/archives/1110460
在「寫在32項自然法則之後~球太極自然法則之初悟」https://www.lawtw.com/archives/1109577 一文提及:「宇宙內或地球自然環境中或人體內,均存在著108項自然法則(初估);而這些自然法則,有其各自之主要內涵及次要內涵;宇宙、地球及人體,得以呈現如此現今模樣,除「最初的三化萬物(外膜、混沌及自然法則)」外,乃球太極自然法則,綜合運用108項自然法則及各自內涵之結果。
但因混沌、各自然法則及外膜,本身存在著缺陷,加上「各自然法則及其主要內涵間,也有矛盾或相駁者」,及球太極自然法則,在綜合運用各自然法則時,也未達「三動態+三和+三用+三補(如附錄)」之良好狀態,以至於宇宙、地球或每一人體,均存在著不少的不完美或缺陷。
而這些不完美或缺陷,須透過球太極自然法則,綜合運用各自然法則及其内涵去修補,因應宇宙或地球未來可能更大的危機(目前看到的全世界核戰或環境破壞或台海危機等,均只是顯見的小部分而已)。
[附錄] 球太極自然法則(三動態+三和+三用+三補)
A.三動態
(A)產生的弦力是動態的、多元的、不只是單一的(例如只有防備)。
弦在樂上,生音;
弦在弓上,生脅;
弦在月上,生蝕;
弦在圓上,無限。
(B)善用動態
善用各自然法則時,其各自然法則之結合,是動態的,不是固定時,視要產生什麼樣弦力而定。
(C)次要內涵是動態的
各自然法則之內涵,是動態的,隨著各自然法則之演進,主要內涵或不會改變,但次要內涵是會改變的。
B.三和
(A)各自然法則間的密接及融和性要足夠
(B)各自然法則之性質要和諧
(C)各自然法則之內涵要和諧
(指在善用各自然法則時,各自然法則之結合,須有三和,始得產生該有的弦力)。
C.三用
產生弦力,外膜、混沌(此時或非最初的混沌,而是目前現今所處之混沌)及自然法則均要用到,而非只有自然法則。
例如地球抵抗外敵時,須守護自然法則+球太極自然法則+外膜+混沌,始得達到較好的效果。
D.三補
外膜、各自然法則及混沌(人體之最初混沌為基因及累積靈魂等)均有缺陷,須透過各自然法則及其内涵,補其缺陷。」。
而今,在球太極自然法則前揭所提「三動態+三和+三用+三補」之內涵外,又補上「三佈」。
所謂三佈,乃指在以球太極自然法則,善用108項自然法則時,除應講究及注意「三動態+三和+三用+三補」外,也須在「佈局」上,注意「入局,也要超脱」「合縱,也要連橫」及「從點→線→面外,尚及球」等三點,故曰「三佈」。
至於創造、秩序、毀滅、守護、綜合及球太極等六大體系自然法則中,球太極自然法則內,目前所悟為「似太極自然法則(囚游+至善)」「混太極自然法則(指的是三種以上自然法則,自然混合成一項自然法則而言,目前尚未悟得任何一項)」及「球太極自然法則」等三種類别或三項自然法則。
而之所以,從「似太極自然法則」直接跳到「球太極自然法則」,乃因「我們人類及地球所須面臨的,再也不只是人類自已或地球上的病毒或地球大自然的反撲等而已,而是更大的威脅,亟需掌握球太極自然法則之所有主要内涵及部分重要之次要内涵,始得因應」之故也。

二、台海危機與球太極自然法則
即要「妥善解決」台海危機,非以「球太極自然法則為基」(即綜合善用各自然法則,達到三動態+三和+三用+三補+三佈之目標)不可。
而各自然法則之應用,僅為球太極自然法則内之部分而已。例如:應用「因緣合和自然法則及因缘在動自然法則」於台海危機之處理,僅著重於斷一因或了一緣,避免不好的結果發生;又如善用弦道自然法則中的「點之強化」及「點連點成緊密的弦」,與至善自然法則中的「共同大善與共同小善」,而强調「台灣應以積極的態度,準備戰時之軍備、人力及物質等(含廣義的全民皆兵等)」「台灣人心的凝聚」(以上為台灣此點之强化)及「與具民主、自由及人權之國家、準國家、主權或地區合作」(即台灣此點與其他一點,各自連成緊密的一弦);再如,善用連動自然法則,而强調透過、即時通訊軟體等,與「累積靈魂印記」「玄意國度」及「多向法門」的概念,擴大連動之效果(含明顯的影響及不知不覺的潛移默化等)等等。
而本新聞報導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4199910 中所言「蓄積國際合作能量,合力抗衡中共危脅」,乃前揭所言「弦道自然法則中的台灣此點與其他各點,各自連成緊密的一弦,再將此等各自緊密的弦,適當結合為一條强度更強的大弦」,本文自是贊同,但也不要忘記「唯用綜合善用各自然法則,始得妥善解決台海危機」。

陸、自然法則與台海危機 No.6~生之欲自然法則與台海危機兼談星雲5日之逝世 (請參閱同名文 https://www.lawtw.com/archives/1119618
一、生之欲自然法則及死之悟自然法則
在《寫在32項自然法則之後~生之欲自然法則與死之悟自然法則》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808030906210239&id=100010100411174 一文中提及:「生之欲自然法則,係指人或動物或植物或其他智慧生命或星體,即基於本能或其他原因,為了活下來或得以生存下來,除「善用利導自然法則、守一自然法則、因果自然法則及連動自然法則等各自然法則」外,就須積極「面對該問題、處理該問題及解決該問題」,而非選擇「逃避」。
故生之欲自然法則之主要內涵為「面對它、處理它及改變它」。
至於「無法改變後」,對於已因緣合和而成之結果,縱使該結果是今世肉體的壞空(即俗稱之死亡),也須放下該執著,心安然地接受該結果(即死之悟);不論是人或動物或植物或其他智慧生命或星體,均應如此。
此種謂之為「死之悟自然法則」,故其主要內涵為「放下執著、坦然接受」。
而生之欲自然法則及死之悟自然法則,須同時思考並運用;目前,筆者將此等自然法則,運用於「台海危機」「台灣肺炎疫情(含個人確診)」及「眾多人世間的人、事、物」,尚獲得不錯的效果,尤其是自已的心境上。」。
二、生之欲自然法則與台海危機
而面對大陸對台灣及全球之危脅,尤其是可能使「台灣的民主、自由及人權」「台灣獨特的文化、制度及歷史傳承」及「台灣大多數人的生命」等等因而消逝的這個危機及問題,「身為不得不入此局的台灣」及「居住在台灣的我們」,也只能基於生之欲自然法則,去面對它、處理它及改變它,而非一味等待結果的發生。
三、星雲5日的逝世
至於淨空及星雲等佛教人士的相繼逝世 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4202260,從「載具的生、成、壞、空」的角度去理解,乃壞空自然法則運作的結果,當應釋懷,縱使宇宙、地球及我們各自的人體,也終究壞空,因而消逝,何況是人的載具呢?
另人的載具,會在某時刻而壞空,也是因緣合和之結果,親人如斯,也勿過度傷心;至於面對自已的載具逐漸瓌空(例如老的或生病),除「基於生之欲自然法則,去面對它處理它及改變它」外,在無法改變之時,恐仍須以「死之悟自然法則」去理解了。

柒、自然法則與台海危機 No.7~緊密的弦與守一、洦汘等自然法則,兼談下週登場的台海安全論壇 (請參閱同名文 https://www.lawtw.com/archives/1120049

弦道自然法則於台海危機處理之應用,乃著重於「台灣此點之強化」及「台灣此點與其他具民主、自由及人權的國家、準國家、主權或地區(即另一點),各自連成緊密的弦」等面向。
但又如何連成「緊密的弦」?就此,恐須以「因果自然法則之知因果」及「利導自然法則之利益導向與利益衡量」為基(即兩點之連結,不論是「個人與個人的連結或合作」或「國家與國家的連結或合作」,均基於利益導向或各自之利益衡量所為,爰此等連結或合作,自須考量及瞭解各自的利益衡量之重點),並結合「洦汘自然法則之適當的量與質,予以滋養」及「守一自然法則之平衡與調節,予以調節」其間的弦或關係,始有成為「緊密的弦」並「長久維繫」之可能。
至於即將登場的台海安全論壇,本文認為,其結論及建議,也值得期待。

捌、自然法則與台海危機 No.8~多次元球體事物本質與夏立言訪中事件 (請參閱同名文 https://www.lawtw.com/archives/1120899

一、多次元(多層次)球體事物本質
我們一直以「人類得生存之條件」及「當下可達到之科學技術」去探索宇宙,但如果其他星體上的智慧生物,不是人類呢?
又「人之科技」,無法觀察到的部分呢?
即我們是否總是以即有的知識、經驗及能力,來論斷一切,但殊不知,我們目前所知的,至多只是地球自然環境的5%、宇宙的極微少部分?
故我們,除前揭觀察方式外,尚須藉著「29項基本自然法則及其各自主要內涵(構建第一層事物本質)」「累世因果心法及其理論基礎、內涵(建構第二層事物本質)」「目前所處三維空間之不同立場及不同角度、層面(建構第三層事物本質)」及「以環境權(或其他動物、植物等)角度(建構第四層事物本質)」,去建構每一人、事、物之「多次元(多層次)球體事物本質」,始得瞭解真正的全貌,而非永遠只是資訊的片段,而做出不當的決策。
二、從多層次(多次元)球體事物本質及因果自然法則,看台海危機與夏立言訪中事件
任何事件之處理,均須依賴著因果自然法則,知其前因後果(即以多層次(多次元)球體事物本質之角度,知其因果),始有「以適當之處理方案或方式或方法處理,得到適當之處理結果」的可能;台海危機之處理,也不例外。
而「國民黨夏立言訪中事件」https://newtalk.tw/news/view/2023-02-15/857662,與台海危機之處理,確實有關,爰仍須依前揭「多層元(多次元)球體事物本質」之角度,去思考「夏立言訪中事件」之本質為何,再來思考「其適當之處理方案或方式或方法」,而非冒然認定其本質,而做出錯誤的決定或用了不對的方法。

玖、自然法則與台海危機 No.9~夏立言訪中事件之第一層事物本質 (請參閱同名文 https://www.lawtw.com/archives/1121273

大陸(中共)在統一台灣的議題上,如以「多次元(多層次)球體事物本質」之角度去思考,在第一層事物本質上,其實,其不外是先以「弦道自然法則」為之,只是其乃以大陸(中陸)為一個點,另一點則是親中或基於自已利益考量的台灣政黨或團體或組織或個人,並使兩者各自連成一弦,並與其他萬事萬物適當結合,對「民進黨及美國」產生一定的弦力。
又在「台灣積極於點的强化上持續努力」及「與其他具民主、自由及人權之國家、準國家、主權或地區合作,並與其他萬事萬物適當結合」,已對大陸(中共)產生一定弦力之情形下,縱使若干年(約4年~5年)後,大陸(中共)已具備武力犯台之能力,但在中南海目前領導高層可能「因武力犯台損失慘重,加上,只得到一個破敗的台灣,而遭受政敵攻擊,進而下台」之情形下,大陸(中共)或期透過前揭弦道自然法則之應用,使台灣人民經過一定時間後「多數質變」,由「反中」質變為「期待中共(大陸)統一」,進而和平統一台灣。
面對此舉,台灣及台灣人民,在「有如此的認知」下,並非要一律不與大陸(中共)接觸;如基於台灣利益為優先,而與大陸(中共)進行民間上的交流(例如大陸人民來台、兩者間的學術交流及農產品的輸陸等等)https://udn.com/news/story/6656/6973523https://www.chinatimes.com/opinion/20230206004260-262102,並避免「為大陸(中陸)所利用,而使台灣及台灣人民陷於危難」即足(這也是球太極自然法則之「三佈」中「合縱,也連横」之範圍)。」。
可見,利導自然法則及其主要內涵(利益導向及利益衡量),在妥善解決台海危機之中,有其重要性;尤其是在「因緣在動自然法則之牽引下,因及緣均随時在變動,須時時依據所蒐集之相關及善用多次元(多層次)球體事物本質,權變妥善的因應之道」之時,如果,不知大陸(中共)或美國或其他各國「利益衡量之重點」,其所擬具之「因應之道」,可能「牛頭馬嘴」,有效性就有所欠缺。
又如果,不知「弦的另一點」,其利益衡量之重點,又如何結合「洦汘自然法則(主要內涵為以適當的量與質去滋養+反適當滋養等)」及「守一自然法則(主要內涵為統一、平等、平衡及調節)」,去滋養或調節其間的弦或關係,成為長遠存在「緊密的弦」呢?
即不論是美台之弦(美國與台灣),或者是中國之弦(大陸與國民黨),如果要成為緊密的弦,就須思考「弦的各點」,其利益衡量之重點;而在中國之弦中,大陸(中共)利益衡量之重點,前揭文已有所提及,但國民黨呢?
本文認為,其主要或最大的利益衡量重點,無非是「透過中國之弦,取得台灣政權(但是否賣台,仍須觀察)」,得到更多的私人或政黨利益(民進黨或其他各黨,應也是如此)。
至於台灣的「民主、自由、人權」、台灣獨特的「制度、文化及歷史傳承」及台灣人的生命,又在意多少?

貳、台日之弦與中俄之弦 (請參閱同名文 https://www.lawtw.com/archives/1121749

即從前揭文可知,除「利導自然法則於台海危機處理上,有其重要性」外,在台海危機之處理上,弦道自然法則及其主要內涵,也一樣重要。
而就此項內容,前揭文已提及「台灣此點強化之諸面向」「美國與台灣間緊密的弦」及「中國之弦(大陸與國民黨連成之弦,但目前是否已成為長遠存在緊密的弦?尚待觀察)」等;今天(2023年2月22日),則請大家思考下列問題:
一、台日之弦(台灣與日本間連成的弦),又如何成為長遠存在緊密的弦?
日本目前正在推展的「台版關係法」,台灣應該如何看待?
二、中俄之弦(大陸與俄羅斯連成之弦),根據王毅之說法是堅若盤石(即緊密的弦)
https://news.ltn.com.tw/news/world/breakingnews/4218563,其真假如何?其間,又如何使其鬆動?
又其主要是,期望對美國等民主國家,產生一定的弦力,但大陸尋求俄羅斯支持的議題,尚包括台灣問題,與台灣也非無關;就此,台灣仍須注意。
另俄烏戰爭何時結束?俄羅斯是否戰敗?與普廷政權是否倒台息息相關;而其倒台或俄羅斯戰敗,也涉及中共(大陸)是否「輕啟武力犯台」,爰就此事項 https://tw.news.yahoo.com/%E6%85%95%E5%AE%89%E6%9C%83%E8%AB%87%E5%8F%B0%E6%B5%B7-%E5%91%A8%E6%B3%A2-%E4%BF%84%E7%83%8F%E6%88%B0%E7%88%AD%E6%9C%AA%E6%94%B9%E8%AE%8A%E4%B8%AD%E5%9C%8B%E8%A8%88%E7%95%AB-071200295.html,台灣也須注意。
三、陸委會所提之國情報告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4217504,也是與大陸有關之訊息,對於各自然法則應用於台海危機之處理,也有所助益,大家也須瞭解。
而且不只是如此,凡官方或民間或團體或組織或個人,透過網際網路或即時通訊軟體等,所傳播之訊息
(例如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paper/1568325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paper/1568319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30221001930-260409
https://ec.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4218544 等等),均須細究是否與台海危機有關?如有關,就須依多次元(多層次)球體事物本質,去探其真正的事物本質,再擬具適當之因應之道。

參、美智庫警告:中共若奪台將對居民使用恐怖手段
根據2022年2月22日之報載 https://video.ltn.com.tw/article/2yJDSdYnKb8/PLI7xntdRxhw0-A2jbjU7ivAaOVNaUSF0j,日本前防衛相、國際政治學者森本敏接受日本雜誌訪問時表示,中國併台分成三階段,第一階段包括共機擾台等已在進行中。至於攻台時間,他則指出,日美專家認為北京冬奧結束後2024到2025年前後,有注意的必要。不過,森本也說,習近平將統一台灣定為中共的歷史任務,但在未來2年內,中國的軍力恐怕還難以超越美國。
森本敏長年參與日本政府的防衛政策制定,曾在2012年民主黨野田內閣出任防衛相,他也是日本首位出任防衛相的民間人士,2016年擔任拓植大學校長至今年4月轉任顧問,是日本頗具權威的軍事專家。他在本期的《週刊朝日》與作家林真理子的訪談,分析中國併台三階段。
另外,日本防衛省的防衛研究所今天公布最新版「中國安全戰略報告」,分析解放軍在進行大規模的組織改革後,正在加強聯合作戰訓練,在台灣周邊和南海積極展開訓練,並在中俄聯合軍演中謀求提高聯合作戰指揮能力。
報告中指出,中國設定的解放軍現代化時間表,包括2027年為「確保實現建軍百年奮鬥目標之年」、2035年達到基本實現國防和軍隊現代化,2050年將解放軍全面建成世界一流軍隊。在這些里程碑之年,日本不僅要關注中國的國防費增幅、新式武器裝備列裝、對外言論和對外行動,而且要注意解放軍的聯合作戰構想、組織機構改革以及隨之形成的組織文化、教育訓練和人才質量提高、黨軍關系等,從多方面估算解放軍的聯合作戰能力。
前美軍印太司令戴維森(Philip Davidson)今年3月曾表示,解放軍可能在6年內攻台,繼任的印太司令阿基里諾(John Aquilino)甚至表示,發生時間可能比想像的快,近期美國參謀首長聯席會議主席密利(Mark Milley)又指出,這一、兩年內不會發生。森本則表示,其實他們3人說的都是同一件事,他指出, 專家間都認為,在北京冬奧結束後,到2024到2025年前後,有注意的必要。
森本指出,日美專家進行各種案例研究,將中國併台分成三個階段,他認為第一階段早已在進行中,共軍以戰機和艦艇包圍台灣周邊,從南部侵入台灣防空識別區(ADIZ),並傾力建造下一代戰機、登陸艦和航艦等。
第二階段是所謂的「灰色地帶事態」、「混合戰爭」,灰色地帶事態意指在未行使武力的情況下進行軍事威脅的狀態,在這種狀態下進行網路攻擊、情報戰和戰等混合戰,就是2014年俄羅斯占領克里米亞一樣使用的手法。
森本舉例,共軍利用網路攻擊和非法活動干擾台灣政府、軍事通訊及重要基礎設施,竊取機密情報、破壞指揮功能,以隱匿國籍的特務潛入,威脅反對統一派的要人,對台灣政府進行反體制輿論戰。
森本指出,台灣的經濟幾乎完全依賴中國,透過封鎖貿易、投資及勞動力的流動,就可以孤立台灣。尤其台灣在南海擁有的太平島、東沙島以及澎湖群島,共軍只要派遣海上民兵占領這些島嶼、封鎖台灣的海上運輸路線,就能破壞台灣的供應鏈,施加經濟壓力,由於海上民兵裝扮成漁民,中國可推說並未動武,不違反國際法,聯合國安理會也難以介入,況且中國也是安理會的一員。
第三階段就是短期武力統一,不過中國必須冒著與美國武力衝突的高風險,所以要先趁著美國航艦不在的時期,派遣民兵先登陸尖閣諸島(釣魚台列嶼),引開日美的防衛力,在台灣海峽防禦最薄弱的時候趁虛而入。
森本指出,如果美軍介入共軍攻台,這場戰事必然要戰到雙方勝負揭曉才會結束,如果共軍輸了,中共將會崩潰,若美國輸了,美國在印太的優勢也將完全崩潰,必須撤出印太地區。所以說,美中雙方都沒有輸的空間。
他並指出,中國並不希望出現這種情況,所以會在第二階段就削弱台灣的力量,中國會採取一些積極的作戰策略,在台灣周邊製造空白地帶,在美軍介入前,以最小的武力在短期間內完成武統台灣的可能性極高。在這種情況下,日本不可能毫無關係,所以,日本必須認真協助美國,對日本而言,這將是國家存亡的危機。
面臨中國併台的威脅,日本輿論傾向「幫助台灣」,但森本敏表示,日本要幫助台灣,必須要有政治上的覺悟與周密的準備,並有必要進行日美台間的協商。他並指出,至今為止,日本一直依賴美國防衛,但如何維持國家的穩定,並平安克服台灣有事的問題,正處於一個非常大的十字路口。
就此,本文認為,森本所言「大陸(中共)對台武力侵咯三步驟」是可理解的,也中肯,值得台灣參考。
至於其表示「日本要幫助台灣,必須要有政治上的覺悟及週密的準備,並有必要進行日美台的協商」,本文則認為「如得將前揭文所提台日之弦及台美之弦,進而結成台美日三點三線一面之態勢,更是符合球太極自然法則之三佈中的從點、線到面,自是更佳(當然,仍須到球;各點之强化及各線之緊密仍須處理)」。




作者簡介

楊春吉
Double House共享經濟工作坊召集人、Double House買賣租賃聯盟主席(暨創辦人)、個人理財專業顧問、古月吉力工作室負責人、房產公司C.E.0、榕樹學堂執行長兼講師、故鄉法律網/故鄉法律專欄(http://gs803501.pixnet.net /blog)版主、採購專業人員師資資料庫受推薦講師、社區大學講師、104講師中心講師、台灣教育網講師、台灣法律網專欄作者、法律演講(請洽0916082728楊講師)
演講二百場以上,著作80本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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