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食品多看多查注意數量,安心享購樂龍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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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口食品多看多查注意數量,安心享購樂龍年

新春過年,在團聚歡慶佳節的同時,也少不了美食相伴,除了市面上琳瑯滿目的食品外,、海外歸國親友帶回的異國美食,也是過年期間少不了的好滋味,食藥署提醒:
一、購買前,可先查詢本署食品藥物消費者專區>國外消費紅綠燈,得知國際間對於食品發布之警訊,避免購買到問題產品。

二、購買時,可把握「看」、「查」、「慎」、「取」四原則,選購安心產品,開心過好年。

三、輸入進口食品,應依衛生管理法第30條規定申請輸入查驗,不過,一般食品供個人自用時,價值需在1,000美元以下,且重量在6公斤以內;錠狀、膠囊狀食品供個人自用,每種至多12瓶(盒、罐、包、袋),合計不超過36瓶(盒、罐、包、袋,以原包裝為限)者,可不須向食藥署申請輸入查驗。

食藥署提醒,如果食品是以自用方式免申請輸入查驗進口,卻拿去販售,就會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30條,依同法第47條第1項第14款,可處新台幣3到300萬元罰鍰。

過年期間,在選購進口食品時,多看多查多注意才能買得開心,吃得安心,食藥署預祝大家新年快樂,龍年行大運。

發布單位:食品藥物管理署食品組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https://www.fda.gov.tw/TC/newsContent.aspx?cid=4&id=t601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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