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羅吉強
民眾黨立委邱臣遠、蔡壁如與張其祿於9月 28日上午召開記者會,指出政府「歲出創新高,政府債務愈還愈多」,邱臣遠表示,根據112年總預算總說明,統計至111年6月為止,政府有給付責任的非營業基金潛藏債務高達15.39兆,若將公債與潛藏債務合併計算,國民平均每人負債將突破100萬元,不只「債留子孫」,可以說根本是「債留曾孫」。邱臣遠更提到,蔡政府自105年執政以來,迄今政府「稅收超徵」金額總計高達8069億元,若將債務跟超徵額合計,負債仍舊高達1.2兆,財政缺口依然相當龐大。政府所謂的「嚴守良好財政紀律」,不過就是講講場面話,卻將鉅額超徵稅金乾坤大挪移,大玩數字魔術,因此要求政府應確實將超徵的8千億稅款,還稅於民。
立委蔡壁如則提到,蔡英文剛上台前中央政府債務未償餘額實際總數為5兆3988億元,但結算至今年7月底,已為5兆7538 億元,短短幾年總共增加3550 億元,債務越還越多,蔡政府和財政部長蘇建榮所謂「還債」,其實是大借小還,所以越欠越多,明顯背離國家永續發展的原則。蔡壁如表示,105年度至110年度「稅收超徵」金額合計高達8069億元,去年度就超徵4327億元,佔歲入總額的17.7%將近1/5,財政部預算數字和實際數字,落差竟高達1/5,貽笑國際,顯示政府的財政數字管理嚴重失誤,蔡壁如也引用歷史學者黃仁宇的分析,指出明朝覆亡的治理失靈,就是欠缺「數字化管理」,致無法以合理的數字管理來洞見國家的財政危機,才造成覆亡的悲劇。
財政部長蘇建榮之前面對「超徵還民」的議題,透過媒體表示,目前中央及地方財政預算皆為赤字,且短期內還要面對美中貿易戰等不確定因素,須要蓄積較多的「財政能量」應對,因此超徵稅後有助於降低舉債,所以堅持「超徵稅收不還於民」。
對於蘇財政部長如此言論,台大法學院退休教授陳志龍在媒體公開回應指出,超徵稅收本來就該歸還人民,原本財政部說超徵款是要「補助地方建設」,後來又轉變說詞成「還國債」,接著又改稱說是因為「短估預算」,財政部說詞一路「騙來騙去」,超徵的8千億人民血汗錢到底花去哪裡?始終沒有交代。陳志龍教授強調,若真如財政部所說的,超徵是因為「預算短估」所致,那所有的主計長、財政部長、國庫署、立委等人,依法都要負起刑事責任。
因依預算法第13條規定 :「政府歲入與歲出、債務之舉借與以前年度歲計賸餘之移用及債務之償還,均應編入其預算。」可見超徵稅收要「還債」或「移用」依法皆要編入預算,才能使用,但事實證明財政部一直未依法執行,甚至為了怕東窗事發,難杜悠悠之口的超徵還民聲浪,竟敢公然發新聞稿謊稱財政5年減少舉債5千億,讓每人平均負債少2.2萬,意味著要昭告天下說之前的超徵款全數都還舉債了,其實根本不然!
我們從2016年至2021年期間,財政部所發布之新聞稿來看,總計財政部共超徵逾8000億元,但國債卻從5兆4687億攀升到5兆8098億,短短5年國債又迅速增加3400億,而期間超徵的8千億稅金根本就沒有確實用來還債減少舉債,事實是超徵8千億已花完,又再借3400千億,短短五年多花了人民1兆1400億,台灣國家財政管理簡直是爛到爆炸了,人民還可以坐視不管嗎?立委還可以悶不作聲嗎?
之前民進黨諸多政治人物在尚未完全執政前,就主張超徵應還稅於民。2008年,蔡英文未上任前就主張,物價在短期內大幅上漲,民眾生活支出壓力大增,民進黨要求當時政府在近兩年均稅收超徵情況下,實施全民退稅。謝長廷也認為,退稅不會產生通膨,且可抑制社會問題,況且政府因通膨而導致稅收增加,全世界都是因為這個理由而退稅,政府為何不退稅?賴清德更指出,韓國在2007年的國家債務是逾298兆韓元,佔GDP的33.2%,仍辦理退稅,台灣的情況比韓國好,當然可以辦理退稅。顯見民進黨未完全執政前,普遍都將「超徵還稅於民」的議題,視為其重要的政策,為何完全執政後,「超徵還稅於民」的聲音就消聲匿跡了?是在害怕什麼嗎?不然為了換了位置,就換了腦袋?
事實上先進各國都有還稅於民的措施,以下列舉:
1. 美國在2001年就透過減稅來鼓勵消費支出,2008年也提出個人及家庭退稅、企業減稅的措施,2009年更提出2800億美元(約8兆4千億台幣)減稅的振興經濟方案。
2. 韓國也於2008年發放10.5兆韓元(約台幣3000億)的退稅款與補助金。
3.香港於2008年退還納稅人75%的稅款,每人最多獲退稅港幣2.5萬元(約台幣10萬)。
4. 新加坡於2008年從財政盈餘撥18億星元(約台幣404億元)給人民,平均每人拿300星元(約台幣6700元),低收入者400星元(約台幣9000元)。
5. 澳門從2008年至今,推出「現金分享計畫」發放醫療券、養老金及敬老金。
顯見「退稅」一直都是各國政府用來有效提升經濟的方式。現今疫情依然蔓延,台灣社會經濟也未能擺脫低迷不振的困境,但政府卻依然能年年超徵千億以上,導致民間退稅還民的聲量越來越高,小英政府豈可視而不見?
一般提振經濟的方法有兩種,不是貨幣政策就是及財政手段。目前國內的利率已經非常的低盪,但國內的投資信心還是一直萎靡不振,可見無法藉由低利率來刺激投資,更無法提升經濟動能,貨幣手段顯然不可行,勢必要運用財政的手段來促進經濟發展。依財政理論,在經濟蕭條失業增加時,政府應增加社會支出和財政補貼,可增加人民的購買力,而低收入者的生活基本消費意願大於高收入者,所以政府若增加對低收入者的財政補貼,更能促進社會消費,更能達到刺激活絡經濟的效果。所以前述超徵款如能設定排富條款,全數還利於中產階級以下的人民,則社會消費必能大大提升,透過貨幣乘數原則,經濟動能就可發揮倍數的成長,良性循環下,人民的收入增加,稅收也能跟著成長,財政部何樂而不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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