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有廢除稅務獎勵金才能大快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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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曾明英

最近就有民眾發現,台南另一家排隊美食「阿明豬心」,竟然有2名國稅局的人員在營業時間「站崗」,疑似來稽查。財政部南區國稅局副局長謝慧美表示,「同仁到那邊去,看它當天營業的情形,包括它整個銷售的金額,回來推算它每個月,應該有多少營業額。」如果依其營業狀況、商譽、季節性及其他情形,銷售額倍增,足以認定有使用統一發票能力。作為應開立統一發票;

根據一般認定,只要店家每月銷售額未達到20萬元,則可免開立統一發票。但財政部2012年修正發布「稽徵機關核定營業性質特殊營業人使用統一發票作業要點」,依第4點第5款規定「依其營業狀況、商譽、季節性及其他情形,銷售額倍增,足以認定有使用統一發票能力規定,就需開立發票」,才會有國稅局站岡行為。其作法粗魯,只有讓人對稅務人員更深惡痛覺,因稅務員是人民公樸,為了,在用餐時刻肆無忌憚的站崗, 是稅務員的納稅定額責任制始然嗎?

台大法學院退休教授指出,納稅的定額責任制,是準幫派系統,藉著稅務人員之責任區,捉毒物,供蜘蛛吃,是層層升遷任務關係;而領導者只求歷史定位,不真正改革,對於貪心而抽稅行為,不予以制裁,是為了貪求盤剝來的利益?或放任「公權力盤絲洞」繼續經營其吞噬人民的行為?是?抑或是不純正不作為犯?放任繼續吞食行為,不改變盤剝系統才是嚴重。盤絲洞的一脈相傳洞內妖魔的特殊人格,不把人當成是家人,連自己的家人,都不當作是人?

108年1月10日上午,立法院針對財政部賦稅署及五區國稅局編列稅務獎勵金新台幣1億3433萬6千元乙案,立法院黨團提案主張將稅務獎勵金預算編列「全數刪除」,在完全執政下,硬是被擋下來。

陳志龍分析,台灣的官僚文化越來越嚴重,根本的原因就在於:官僚體系不是選好狼,也不是選壞狼,而是選能夠被豢養的狼,形成官官相護、相互包庇體系中的一分子。《財務罰鍰處理暫行條例》查稅獎金規定係抄襲《肅匪條例》而來,利誘官員製造假案領真獎金,造成無數稅災戶,經立委朱星羽等於2014年提案廢除財務罰鍰處理暫行條例中查稅獎金的規定,並經刪除在案,財政部卻改以無法源依據的財政部核發稅務獎勵金作業點發放稅務獎勵金,借屍還魂,這也是台灣無法進步的原因。

我們需要有魄力且有擔當的長官,而不是鄉愿的首長,年底即將選舉,大家勢必擦亮眼睛選賢與能。




作者簡介

曾明英
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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